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8 10:10:28     来源: 阅读次数:5820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砚山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抓实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43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文件要求,并通过对协同办公系统的智能化判断升级,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日常公文办理过程中,实现各级各部门公文从起草到签发全流程智能监督管控,适时提醒纠错,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6条,其中:图文解读38个,文字解读38个。二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在重大决策前及时召开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会议,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建议。三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积极围绕年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等领域信息2326条。四是全力推进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砚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砚政办发〔2019〕88号)等文件要求,发布执法领域信息121条。五是围绕扶贫、环保等重点工作领域,及时公开发布信息88条。六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公开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对全县36个政府部门6类政务服务事项766个事项的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全部梳理公示,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其中有120项事项实现“网上办”办理的目标。七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社会民生领域重点信息472条。八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级各部门财务预算和决算等信息189条。

(二)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布指引》要求,并结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要求,于2019年2月正式改版上线,并完善了政策解读、回应关争、公众参与等功能版块建设。同时,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IPV6改造部署工作。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州、县要求及时开展政务新媒体的清理和备案工作。三是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于2019年10月正式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线《砚山县政府公报》电子版块,实现与纸质政府公报同步发布,并建立了网上数据库。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砚山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在重大决策前及时召开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会议,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建议,未经意见征集修改完善的政策文件不得提交政府研究讨论。三是严格执行通报制度。每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对公文收发系统、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热线数据以及上级相关系统数据的收集整理,对各级各部门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有效促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

-4

98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0

11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00

0

155514

行政强制

271

0

6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640.4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6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年
‎度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6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 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工作落实还不到位。一是少数部门对涉及社会民众的政策文件起草过程中仍选择“不予公开”,规避相关解读材料的撰写及履行政务公开责任。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其所附的“解读材料”、“解读方案”过于简单、解读途径和方式单一,影响了政策解读效果。三是需公开的政府及部门公文、解读材料在印发后未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达不到要求。一是对国务院及省、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学习领会不深,不能准确掌握公开范围及内容,发布的信息多为工作简讯等,达不到上级要求。二是重点领域业务办理未能实现与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对接的要求。

3.互动回应机制体制还尚未建立。一是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与公众互动交流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并进入常态化。二是“12345”政府热线所需数据资料不全面,未能全面涵盖各级各部门所有服务事项。

4.政务公开承载平台功能单一。一是视频会议系统与网络直播系统尚未进行融合,无法与政府门户网站数据端口实现对接,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涉民会议等现场直播无法正常开展。二是由于省级业务系统数据尚未提供数据接口,导致政府门户网站只能采取单一的地址转向方式链接。

(二)改进情况

1.继续抓好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对各级各部门不按政务公开要求行文的政策文件严格执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继续加大政策解读方案编写工作的指导;三是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方法,逐步将政策解读工作中的图文、动漫等音视频工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解决该项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流动性大、创新意识不强等的问题;四是根据要求及时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专家小组,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属性审核。

2.抓好政府与公众互动工作开展。一是结合当前重点工作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吹风会、通气会等工作;二是起草在线访谈方案及涉民会议直播方案并推动实施;三是加大政策文件出台网站民意征求工作;四是全力抓好“12345”政府热线电话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五是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社会舆情舆论焦点,适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APP客户端及微信微博发出政府权威声音,强化社会舆情舆论导向。

3.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建设、精准脱贫、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共享数据库系统平台,强化信息系统的应用及各类业务数据的共享对接工作,确保信息化率达100%;三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APP客户端、微信平台适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4.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公开。一是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平台,全力做好网上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为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三是继续抓好权责清单公开,适时更新完善为民服务清单事项。四是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建立政府网站政务咨询智能应答回复系统。

5.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能力。一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功能,实现多种信息查询检索。二是全面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及党政机关统一网络的互联网第六版(IPv6)协议的更新升级和兼容工作。三是切实抓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护。四是做好《政府公报》的编排发行工作并实现同步上网。五是建立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功能平台,实现网络化申请办理。六是建立健全与网信、法制、保密、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协商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解决好政务公开工作中各类复杂疑难问题。

6.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措施制度。一是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定,更新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砚政办发〔2018〕178号),以实现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半年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督促查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三是积极主动切实做好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四是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范围及领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