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2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12 00:00:00     来源:政府办 阅读次数:51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2月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请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政策类文件及解读执行方面

全县共有1个乡镇、14个部门涉及34个公文未按照《条例》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43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一是对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两者混淆不清,导致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仍以政务信息类为主,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二是抓好做好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州、县出台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的学习领会,做好本乡镇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砚山政府公报》采编方面

各乡镇各部门未能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33号)要求,及时将涉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县政府办进行采编发行。请各乡镇各部门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前将本级本部门上月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报县政府办,年终考核将给予加分。

四、“12345”政务热线方面

一是全县2月份由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有1件平台交办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导致我县办结率仅为87.5%,全州排名倒数第一;二是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在3月20日17:00点前将整改情况(纸质)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新媒体网络巡查方面

一是通过巡查发现2月份未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仍在运维的政务新媒体6个;二是请县工信商务局、扶贫局、应急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在3月20日17:00点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纸质)及备案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