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8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5 00:00:00     来源:政府办 阅读次数:51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督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现将2020年8月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请各级各部门对照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一、存在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没有真正转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内容不熟悉,对上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和要求理解不透彻,在工作上表现为不主动、不积极,避重就轻,简单应付,流于形式。二是部分部门和乡(镇)仍未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制度》(砚政办发〔2018〕143号)要求,仍存在公文未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类型中的1种。所撰写的“解读材料”、“解读方案”质量差,过于粗糙随意,解读的政策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三是对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件系统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存在超期办理风险。具体负责办理的工作人员变动过于频繁,人员更替衔接不畅,甚至有的单位没有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四是政务新媒体内容不够丰富,结合实际工作不够,解读文件和政策不足、不及时,服务功能比较局限,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及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突出。五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到位,工作被动,听命行事,消极应对,对《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68号)要求上报的材料质量不高,对本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了解不多不深,总结不到位,随意性较大,有些单位编制不规范、不标准,上报不积极、不及时。

二、相关工作

一是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68号),请各级各部门认真对标对表,积极落实好各项工作,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本乡(镇)本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二是《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砚山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99号)已于近日下发,请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扎实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请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68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9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透彻理解上级文件精神,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扎实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转变思想观念,努力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是严格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及时、高效,在公文制发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应当主动公开,同时做好解读工作,确保政策通俗易懂、落实到位。三是提高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办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主动对接化解群众矛盾,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案件按质按时办理。对超期办理、群众满意度低的,县政府办公室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扣分、通报、问责处理。四是加强新媒体的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及时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不断创新形式,提高内容质量。五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熟悉网站栏目分类、信息编辑发布流程,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六是持续加大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充实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联系人:杨道能,联系电话:0876-3123099,QQ:690210119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