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8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12 00:00:00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594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督促全县2021年全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现将2021年8月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请对照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方面。

8月,通过OA办公系统“县乡收发文流程”共排查出需标注主动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43个,其中,已按要求标注和解读的19个,未按要求公开、标注错误、未进行解读或发布的24个。存在的问题是各单位公文起草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在走OA审签流程中甚至是忽略或规避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起草前没有研判公文公开属性,没有认真学习并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规范行文。由于公文起草人员变动太大,对公文公开属性、公文流转流程以及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不熟悉,起草公文过程中存在“现学现卖”现象,导致公文起草流转不规范、不严谨。应公开未公开、界定不准确、不作标识等具体问题情况详见附件1。

(二)政策宣传解读方面。

8月,政府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文件14个,文字解读9个,图文解读3个。存在的问题一是通过OA流程流转审签的政策文件多,但OA流程走完后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的少,未能及时将政策传递出去;二是对政府出台的一些重大行政决策类政策文件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和解读,最需要让群众知晓的内容没有进行认真提炼进行多形式多角度解读,如:《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是政策出台数量多,发布数量少,部分单位对政策解读同步上报、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三同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导致很多虽然出台了,但没有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很多没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以及本单位宣传渠道向公众公开,详见附件1;四是政策解读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动漫解读、视频解读等创新解读的能力,政策解读的形式过于单一、枯燥乏味,解读没有亲和力,多为文字解读、图文解读,甚至为了完成任务,文字解读也是草草了事,重形式轻内容,仅仅停留在有解读的阶段,解读的质量不高,离政策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三)12345政府热线办理方面。

8月共承办案件124件,文山州电信话务组在线解答17件,转砚山县办理107件,案件总数相比7月的105件增加了19件,按期办结率均为100%,无超期件。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部门在接到工单后签收、办理不及时,总是等到案件办结时限前一天才能办理结束,导致工单办理滞后,超期风险加大;二是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后交接工作不到位,新接手的人员不熟悉业务,有的部门连登录的账号密码都不清楚,对工单办理重视不够;三是工单办理质量不高,在办理过程中与群众沟通联系少,办理过程落实不到位,未积极为来电人解决所反映问题,造成工单重办率较高,群众满意率随之降低;四是文山州电信话务组转砚山县办理案件较多,办理压力较大。

(四)政务新媒体运维方面。

政务新媒体平台除节假日外,原则上每天至少更新发布1条信息,每2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部分部门政务新媒体运维未达到要求,如:“砚山警方”微博号在8月19日未发布信息,“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微信公众号在8月6日未发布信息,“砚山交警一大队”微博号在8月30日未发布信息,“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微信公众号在8月5、6、17、30日未发布信息,“砚山交警二大队”微博号在8月23日未发布信息,“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在8月2、3、4、5、6日未发布消息。存在的问题一是开设有新媒体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本月未按要求发布信息的单位比上月多,未按要求发布的天数较多,信息更新发布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二是推送发布的信息内容与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以单位工作动态、新闻为主,其中会议新闻较多,贴近群众、群众关心的信息相对较少,且信息主要以文字为主,形式不够多样化;三是日常检查督导力度不够,内容更新频率和更新数量还达不到要求,新媒体的功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四是对备案手续的办理不清楚,不备案私自开设导致失管的风险较高;五是发布的内容不贴近群众,表现形式和内容不吸引人,不通俗易懂,不能引起群众的关注。

(五)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8月,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共发布各类信息659条,其中,政务信息334条,政府信息175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72条。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分类、专题专栏等认识不够,信息编发没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没有与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相结合,信息发布没有针对性,特别是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信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如: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国土交通等栏目;二是网站信息多为各单位工作业务新闻信息,信息的实用性有待加强,需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三是信息采编发布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随意,素质参差不齐,对文字的编写、图片的拍摄以及网站后台编辑能力不强,对负面信息和网络舆情缺乏准确的把握和研判,信息发布、后台编辑业务不熟;四是对信息发布工作重视不够,对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格,图像压缩失真模糊不清晰,图文格式排版错乱、无关字符、表格过宽、错别字、多余空格等情况时有发生。如: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常出现错别字和无关符号情况。

(六)政府公报编发情况。

政府公报编发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公报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走进为民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办事大厅或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政府公报,提高政府公报线上线下阅览量,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内容,如: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二是要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重点做好政策解读、执行公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理顺工作要点,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补齐信息公开短板,找准工作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持续扩大政策宣传,及时传递信息,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媒体账号、12345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平台的作用,听取民意、了解民意、回应民生,争取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四是凡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请务必做好保密性审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以备上级保密机构审查。

三、工作提醒

一是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所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认真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三是及时更新相关专题信息,相关部门要积极发布信息,确保栏目有信息内容支撑保障,如:“砚山县外商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进农村”专栏请县工信商务局积极按要求积极发布信息,扫黑除恶栏目请县公安局按要求积极发布信息,“精准扶贫专栏”栏目请县乡村振兴局和县精准扶贫服务中心按要求积极发布信息等;四是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其他工作。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