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26:44     来源: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6276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115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大组织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利企惠民政策落实公示,及时更新《砚山县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砚山县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重点对城镇燃气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与城市供气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信息公示。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来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7个工作日以内。一年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和“先审后发”原则,压实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信息拟稿人(信息发布人)的“三审三校”责任制,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严格按照每天更新发布1条信息,每2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要求抓实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管理。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错敏信息自查困难。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内容仅能通过审核人员人为进行核查,无专业的文字审核程序,存在误差,需在文章发布后由文管部门进一步核查才能进行纠错整改,导致2022年县政务新媒体管理信息核查中发现单位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有4次错敏词。严格按照《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做到撰稿人(工作人员)一审一校,股(室)负责人二审二校,分管领导三审三校,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才能发布。确保准确权威、语义明确、语言规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无专业技术人员。导致微信公众号在政务服务功能建设上滞后,不能充分发挥新媒体为百姓提供便民服务的积极作用。选用擅长使用电脑、微信、有审美、有政治素养的职工负责微信公众号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加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利企惠民政策、公共资源配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城镇燃气等政府信息公示。强化依申请公开和12345政府热线回复,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行政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77条。其中:公示公告15条、公共资源配置公开2条、组织机构2条、预算决算公开2条、食品安全1条、安全生产2条、稳岗就业3条、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2条、行政权力1条、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3条、政府集中采购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意见征集8条、人大建议4条、政协提案15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条、公共文化服务2条、精神文明创建6条、利企惠民政策1条、疫情防控1条、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2条。并在砚山融媒、家在砚山、单位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办理12345、政务网、群众来电来访220余件,办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6件,设置单位公示栏1个,无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数为1人,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1次。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