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09:30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63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统筹安排,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纽带作用和政府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加大各类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内容发布准确、及时、权威、便民。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牢牢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编制并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时组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类别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详细分类,编制好政务公开的详细分类目录,并对应相关类别的公开项目明确公开的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单位。在对外公开内容上,重点将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公开,在对内公开的内容上,重点公开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三服务”清单事项、组织机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今年以来,我局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8条。其中公示公告信息60条、社会民生信息16条、行政执法信息50条、其他信息22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按照“应尽则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从政策解读、职能职责、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社会民生、重点项目建设扥内容在政务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交办件3件,已及时按要求答复处理,申请人对处理情况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为切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多方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2年,对涉及监管领域政策文件,主动做好相关政策决策前的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情况,以及决策后的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信息公开工作;对民生关注度高的住房保障等民生实事,设立专栏公开相关领域政策、工作进展等信息,积极对接乡镇、社区同步公示相关内容;积极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动态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线下公开方式主要为公示栏、宣传栏等作为公开渠道,无其他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网站管理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办理,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

2.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并强化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由业务股室、办公室和局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未能做到全覆盖。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如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较少。

三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对于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式单一,没有效的利用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解读,解读内容注重于文字解读。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按时、按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流程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我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涉密事项,故将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填报为0。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