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8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14 00: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579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督促全县2022年全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现将2022年8月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请对照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方面。

8月,通过OA办公系统“县乡收发文流程”共排查出需标注主动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73个,其中,已按要求标注、公开和解读的21个,未按要求公开、标注错误、未进行解读或发布的52个,具体问题情况详见附件1。请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未标注的文件进行整改,并将未标注情况说明和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起草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

1.认真判断公文公开属性,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中的一种并说明不公开的理由。

2.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按照上级文件界定和标识。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或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程序、人事任免等公文,应界定并标识为“此件公开发布”,并附解读文案和解读材料。

3.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但部分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信息或其他不宜公开因素的公文,应界定为“此件删减后公开”。纸质公文不标识公开属性,对公文内容做相应删减或删改后对外公开的公文标识“本文有删减”或“本文有删改”。

4.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事务的公文,或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应界定并标识为“此件依申请公开”。

5.内容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不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公文;涉及行政执法,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公文,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公文,应界定并标识为“此件不公开”并附不公开情况说明。

6.可以不公开,不标识公开属性的情形: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审批事项的函;各类会议纪要及内部资料。

(二)政策宣传解读方面。

8月,政府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文件11个,图文解读1个,文字解读4个。存在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文件出台后,没有认真编写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仍停留在标题式、提纲式、精简式解读层面,解读质量不高;二是不重视政策落实,没有认真研究怎么宣传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仅有枯燥的文本解读,解读方式不亲民、不易理解,达不到利民利企的效果;三是利用媒体、网站、专栏解读政策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政策出台后,解读后续跟进不够,政策解读深入人心仍需加强。

(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方面。

8月,共承办文山州电信话务组在线解答转砚山县办理166件,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超期办理1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超期办理一件,详见附件3。请以上两个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9月30日前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将对以上两个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存在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第一时间接收工单,接到工单后签收、办理不及时,工单办理滞后,有能拖则拖的现象,超期风险持续加大,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打电话催促频次明显增多,被催促单位工作人员麻木对待,没有落实提前1至3天办理完成的要求;二是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过于频繁、变动大,后交接工作不到位,新接手的人员不熟悉业务,账号密码经常忘记;三是文山州电信话务组转砚山县办理案件较多,办理压力较大;四是部分部门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噪声污染、市场管理等方面,对于简单的答复能解决问题的同一案件在各部门间来回转办多次,超期风险加大。

(四)政务新媒体运维方面。

按照省政府考核要求,政务新媒体平台除节假日外,超过14天不更新信息的新媒体达不到考核要求,将会被扣分、通报、整改。8月,江那镇人民政府“和美江那”服务号有11天不更新信息,当月不得分。仍有部分部门重视不够,工作日仍有不发布的情况发生,详见附件2。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开设新媒体账号前需要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相关手续不清楚,不抱备手续私开新媒体账号,未批先开隐患仍然存在,县政府办公室对于未批先开的情况难于监管控制;二是新媒体账号推送的消息过于简单,多为业务工作、新闻信息,对群众而言实用性不强,利于群众办事的信息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发布的内容不接地气,表达方式和内容不抓眼球、不吸引人,群众的关注度不高;四是部分单位出现开设新媒体账号苗头倾向,请各单位充分论证开设新媒体账号的必要性,与县主管单位主要领导沟通,经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严格开办程序,确保新媒体账号高质量运转。

(五)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8月,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共发布各类信息607条,其中,政务信息228条,政府信息252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50条。利企惠民政策专栏、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听证、规划信息、养老服务、社会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相关专栏信息发布需要加强。同时,请各单位建立本级本部门的信息审核机制,层层把关,杜绝出现图片、文字表达不当或错误,坚持杜绝出现政治性、原则性错误以及个人敏感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8月,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各级各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熟知依申请公开流程;二是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程序规范、合规、合法。

(七)政府公报方面。

县政府办公室如期编制电子版本政府公报,详询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部门若出台并公开了相关政策文件的,请主动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一并纳入政府公报刊载。

(八)2022年考核指标方面。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信息公开有待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回应比较薄弱,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内容不实用。12345办理不够及时,超期风险加大,来电人满意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队伍不稳定,负责人更换过于频繁。请各单位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任务清单文件,包括格式、公开属性等,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个栏目,查缺补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其他要求及工作安排

1.请按《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115号)及本单位梳理出来的清单抓好工作落实;

2.请按《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栏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414)》,发布利企惠民政策;

3.请按《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砚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118号)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分管理领导、主要工作负责人,稳固工作队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推进;

5.根据省州县近期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从7月起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月巡查,若发现发布不应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含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个人信息的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每发现1次扣5分),务必请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切抓好信息发布审核关。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