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0030)
发布时间:2022-04-12 08:47:0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52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04月12日至2022年04月28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土地使用权证:砚国用(2003)字第00921号,地号:A-(2)-2-45,使用权面积:942㎡,房屋所有权证,砚山县房权证稼依字第200388号,建筑面积:560.84㎡

王建学

王春惠

土地、房产证


砚山县稼依镇辣椒交易市场



公告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