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继承公告(2022年23号)
发布时间:2022-06-13 09:40:3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586

2022年5月18日,继承人苏明轩、苏明晓因继承被继承人龙符成的遗产向我中心提供相关资料,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对继承人苏明轩、苏明晓因继承被继承人龙符成的遗产的继承事实作如下公告:

一、法定继承人:

继承人1:苏理元,男,现住:砚山县盘龙彝族乡新街25号,系被继承人之配偶。

继承人2:苏明轩,男,现住:砚山县盘龙彝族乡新街25号,系被继承人之长子。

继承人3:苏明晓,男,现住:砚山县盘龙彝族乡新街25号,系被继承人之长次。

二、被继承人:龙符成,女,2019年08月16日因死亡苏理注销手续。

三、被继承人死后留有遗产:

1、位于砚山县盘龙乡七乡路,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275号》,产权登记为苏理元、龙符成,该房屋所有权的二分之一为龙符成的遗产。

2、位于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北路现代农贸市场3幢3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619号》,产权登记为苏理元、龙符成,该房屋所有权的二分之一为龙符成的遗产。

四、继承事项:

经全体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对被继承人龙符成的上述合法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位于砚山县盘龙乡七乡路,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275号》,被继承人龙符成的配偶苏理元、苏明晓自愿放弃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同意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由苏明轩一人继承,苏理元自愿把该不动产属于自己的二分之一的房屋所有权赠与苏明轩。

2、位于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北路现代农贸市场3幢3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619号》,被继承人龙符成的配偶苏理元、苏明轩自愿放弃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同意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由苏明晓一人继承,苏理元自愿把该不动产属于自己的二分之一的房屋所有权赠与苏明晓。

3、由继承人苏明晓、苏明轩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她)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4、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审核室

联系电话:0876--3131670  

特此公告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