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0051)
发布时间:2022-06-28 15:50:3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3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18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云(2017)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2522号

桂莉霞

 不动产权证

532622102103JC01054F00160001

砚山县平远镇田心村民委茂龙街29号


公告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