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0052)
发布时间:2022-06-29 16:08:2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4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19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砚集用(1996)字第0087号,地号:A-(1)-87

赵正平

土地使用证


砚山县阿猛镇阿基村民委阿基村小组


公告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