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2263号)
发布时间:2022-11-04 17:00:2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15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2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原食药监局二楼)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2022263

邓云丽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砚山县平远镇洪福村委会小舍姑村小组

532622102205JC00109W00010001

宗地面积150.00㎡建筑面积:219.17㎡

 

农村宅基地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