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0086)
发布时间:2022-11-16 09:00:0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06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砚国用【2005】第09160号,地号:532622101-0Y-01-25

砚山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证

回龙水库旁


 

   公告单位: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