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4067
| 刘永康 陈树荣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阿猛村委会街头小组新兴路 | 532622104101JC00656F00160001 | 宗地面积:283.44㎡ 建筑面积:191.26㎡
| 住宅 | |
2024068
| 李洪发 李元刚 李贵阳 张安丽 李贵涵 松正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野母鸡村小组 | 532622104213JC01926F00010001 | 宗地面积:422.56㎡ 建筑面积:574.99㎡
| 住宅 | |
2024069
| 侬祖南 梁文丽 侬会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阿猛村民委竹林路 | 532622104101JC00137F00120001 | 宗地面积:414.44㎡ 建筑面积:469.54㎡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