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4月07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690号 | 施得香 万质娇 李国庆 李梅 李树奎 王朝香 | 不动产权证 | 532622102201JC00003F00020001 | 砚山县平远镇尧房村民委白者村小组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