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0027号)
发布时间:2024-03-12 08:44:38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58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40312日至20240407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690号

施得香 万质娇 李国庆 李梅 李树奎 王朝香

不动产权证

532622102201JC00003F00020001

砚山县平远镇尧房村民委白者村小组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