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29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023号 | 王孝勇 | 不动产权证 | 532622101102GB01640F00010001 | 砚山县江那镇大新街一巷16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0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29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023号 | 王孝勇 | 不动产权证 | 532622101102GB01640F00010001 | 砚山县江那镇大新街一巷16号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