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0059号)
发布时间:2024-04-25 21:00:12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47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16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18)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5601号

张荣玉

不动产权证

532622101104GB00134F00010111

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钰珑天下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