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4168
| 纳继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平远镇田心社区茂龙街 | 532622102103C01441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303.89㎡ | 住宅 | |
2024169
| 张顺喜 王正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平远镇丰湖社区团结路 | 532622102102C00938F00010001 | 宗地面积:292.16㎡ 建筑面积:135.68㎡ | 住宅 | |
2024170
| 王存富 李素英 王进成 王露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平远镇丰湖社区丰泉巷 | 532622102101C00397F00010001 | 宗地面积:292.98㎡ 建筑面积:644.53㎡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