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000
附件:2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农业生态环境、生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4、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农村经济信息调查、预测预报和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统计上报,指导和应用农业信息网络;
6、负责全县科技发展规划;
7、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发展规划;
8、负责全县畜牧业发展及动物疫病防治指导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畜禽产品屠宰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烤烟生产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在职在编人员171人,离退休人员111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计划46.67亿元,比上年计划增长8.8%。当前玉米、烤烟、蔬菜、薯类超计划完成,完成情况较好;辣椒完成同比持平;各项种植情况完成达到预期。按照当前农业生产完成推进情况预测,全年农业总产值预计完成46.7亿元,占计划的100.7%。
(一)种植业生产完成情况
全县预计完成农作物总播面积215.5万亩,占计划213.6万亩的100.9%;其中:粮食作物完成106.3万亩,占计划100.6万亩的105.7%,预计实现产量27684万公斤,占计划的100%;经济作物完成100.7万亩,占计划104万亩的96.8%;青饲料及其它完成8.4万亩,占计划的9万亩的93.3%。
1.夏粮获得了丰收
2018年,砚山小春种植完成46.8万亩(含冬玉米),占计划46万亩的101.7%。其中:小春冬农粮豆完成32.3万亩,占计划31.6万亩的102.1%,小春实现粮食产量3785.9万公斤,占计划3180万公斤的119.1%,同比增长5.2%。油料作物完成3.47万亩,占计划3.5万亩的99.1%;绿肥完成2亩,占计划2.2万亩的92.3%,蔬菜完成9亩(商品蔬菜完成7.3万亩),占计划8.7万亩的103.4%。冬农开发38.4万亩,占计划39万亩的98.5%。
2.大春作物栽种完成情况较好
全县共完成大春作物栽种165.5万亩,占计划165.1万亩的100.2%,其中:(1)大春粮豆作物完成70.8万亩,占计划66.5万亩的106.5%。其中玉米完成46.9万亩,水稻完成14.4万亩,陆稻完成0.8万亩,大豆完成2.9万亩,薯类完成3.3万亩,杂粮完成2.4万亩。(2)经济作物完成90万亩,占计划93.5万亩的96.2%。其中辣椒完成53.2万亩,烤烟完成12.8万亩,商品蔬菜完成7.3万亩,花生完成6.3万亩,三七完成3万亩,生姜完成4.1万亩,万寿菊完成2. 7万亩,其它经作完成0.6万亩。(3)大春青饲料及其它作物完成4.7万亩,占计划5.1万亩的91.4%。
3.晚秋种植基本完成
晚秋种植完成3.3万亩,其中秋玉米完成1.8万亩,秋薯类完成0.6万亩,秋大豆完成0.3万亩,秋杂粮完成0.6万亩。
(二)烤烟生产情况
2018年烟叶生产指导性种植面积计划12.8万亩,实际完成烤烟种植12.8万亩,完成计划的100%。共收购烟叶33.8万担,占计划33.8万担的100%,上等烟比例占73.6%,均价28.7元/公斤。完成烟农收入(产值)4.86亿元,占计划4.4亿元的110%,烟叶税收入1.07亿元,占计划1亿元的107%。
(三)三七产业发展情况
2018年,全县11个乡(镇)2个管理区共有2625户种植三七,三七在地面积3万亩;预计可实现三七种植业总产值5.18亿元;2018年6户加工企业,预计可实现加工产值8000余万元,比2017年同期增2.8%;2018年18户流通户,预计可实现流通业产值6000余万元。
(四)畜牧业生产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预计完成大牲畜存栏17.1万头,同比增0.2%,出栏肉牛9.4万头,同比增0.4%;生猪存栏38.2万头,同比减0.5%;出栏肥猪64.2万头,同比减0.3%;羊存栏8.2万只,同比增0.3%;出栏羊10.6万只,同比增0.3%;家禽存栏213.6万只,同比增0.1%;出栏家禽300.1万只,同比增0.02%。肉蛋产量完成7.7万吨,占计划7.61万吨的100.7%,预计实现畜牧业产值 13.02亿元,占计划12.9亿元的100.9%。
(五)渔业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完成水产养殖面积3151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31500的100%;完成水产品产量10490吨,占年计划10450吨的100.3%;完成稻田养殖17010亩,占年初计划数17000亩的100 %。
(六)农业产业化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砚山县有农业龙头企业37家(2018年因经营不善,退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从业人数4589人,现价总产值10.6亿元,销售收入9.22亿元,利润总额4393万元,上缴税金975万元。
(七)科技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州、县科技项目。2018年共组织征集储备上报申报专家工作站2家,科技创新人才1家;云南省科技厅认定科技特派员认定8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2013-2018年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2家;第四届科技入滇对接活动科技成果3项;科技扶贫项目2个;砚山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成立项目1个;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企业项目3个。
2.努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一是及时兑现补助。补助2017年度科技研发费用补助17家,获得批准中科九台等9户企业省级研发经费后补助263万元。二是积极组织申报。1—7月,全县共实施专利申请量108件,占任务数234件的46.2%,其中:发明专利14件、实用新型80件、外观专利14件。授权量67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实用新型46件、外观设计15件;发明专利有效量46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实有17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1人。
离退休人员 1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7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71.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71.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71.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1.63万元(本级财力3771.6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71.6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77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1.63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3771.6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39万元、农林水支出253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8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7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没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3771.63万元,比2018年增加437.89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增加工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没有变动。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77.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5.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25.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6%,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需要绩效评价的项目另行下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xx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