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4-19 09:34:38     来源:供销社 阅读次数: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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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在全系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决定。

(2)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系统改革与发展,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民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牵头组织县级示范社评选,以及州以上示范社申报和县级合作社项目评审,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示范化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资、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和帮助系统生产经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6)指导系统内科技开发、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推广运用工作,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7)定期做好全系统会计、统计、人事劳动、社办工业等各种统计报表的综合上报。

(8)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指导全县系统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下属企业开展好改革改制工作;协调系统内相互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10)组织开展对系统干部职工、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农民经纪人、庄稼医生等的培训,提高广大乡村干部素质,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11)负责代表砚山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开展经济、贸易、人才技术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5个。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会务、文件、档案、信访、工作制度、调研、外事接待、对外宣传、提案、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企业的工作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股。宣传中央、省、州、县有关合作社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指导推进“四进村”实现“五个有”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指导本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下属供销社企业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讨,参与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股。贯彻落实相关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各项经济开发活动;组织指导下属企业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指导社属企业集团经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业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民族贸易、进出口经营工作;协调本系统对外经济协作、技术资金引进、科技开发、食用菌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普及实用技术、科技兴农及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工作;研究本系统市场建设规划、信息网络建设、仓储发展、项目评估;承担全县供销社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仓储、运输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质量检查和对农资、烟花爆竹的市场管理,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会计统计股(县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制度和法规,制定系统财务、会计和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企业财会和财务电算化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和处理好信贷、税收、社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各种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按时汇总、报送系统会计报表,撰写财务活动分析报告,提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分析决策;帮助和指导县社直属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研究和拟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抓好系统扭亏增盈,监督检查县社直属企业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管理县社机关行政经费;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宣传贯彻实施国家财会、审计法规,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和经济效益、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开展专项审计、法人代表变更离任审计;指导全系统内部审计、清产核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人事教育股。组织开展对系统干部职工、农民经纪人、庄稼医生等培训;按时汇总报送劳资、人事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供销社的指导下,砚山县供销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州供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全系统上下齐心协力,克服各种困难,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一是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持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三是抓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二)巩固供销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抓好社有企业发展的指导服务。二是抓好供销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三是结合县扶贫规划,实抓农村综合服务社、便民小超市、公共服务社建设。四是探索农村电商网点建设,解决农产品卖难、卖贱问题。

(三)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指导服务工作。一是落实好县级有关合作社扶持政策,加大对合作社参与扶贫工作的指导力度。二是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提升壮大一批”的要求,对合作社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工作。三是积极引导,不断推进农民合作社之间的再联合,引导组建联合社,提升合作社经营规模。四是全面开展合作社规范发展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县内正常运作的合作社实现规范化发展。

(四)全力以赴抓实脱贫摘帽和巩固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党恩”宣传教育,使贫困户摈弃等靠要思想,自强脱贫致富。二是下大力抓好挂包村、挂包户人居环境整治,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抓实卡户与合作社挂联工作,形成合作社带领卡户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五)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在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现代营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上发力,发挥供销社应有的作用抓好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六)抓好其他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弘扬正能量;抓好法治单位建设,提高依法服务、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抓好信访维稳及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供销系统环境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6.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16.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6.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32万元(本级财力416.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416.3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6.3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7万元,占支出的25.1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卫生健康支出31.05万元,占支出的7.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补助;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1.78万元,占支出的62.88%,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4、住房保险支出18.82万元,占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1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377.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6.14万元、津贴补贴155.35万元、奖金67.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2万元、住房公积金18.8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7.4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年度,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度,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支出104.67万元,2018年支出96万元,比2018年增加8.67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支出31.05万元,2018年支出28.37万元,比2018年增加2.68万元,原因是工资标准增加,基数增加;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9年支出261.78万元,2018年支出216.57万元,比2018年增加45.21万元,原因是工资标准增加,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支出18.82万元,2018年支出的14.48万元,比2018年减少4.34万元,原因是工资标准增加,基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37%,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砚山县供销社开展了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预算配置控制、预算执行到位情况、预算管理程度、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最终我单位2018年度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工作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6.22万元,其中:办公费4.7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35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6万元相比减少3.38万元,同比下降17.24%。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砚山县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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