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06-15 15:43:03     来源: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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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我县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及其各项业务活动。

(四)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本县公证机构活动。

(五)监督管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与管理,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

(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九)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十)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司法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三)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管理、协调本县涉港澳台司法行政事务。

(十四)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独立编制行政机构-政法机关-司法行政:2020年度1个。独立核算行政机构-政法机关-司法行政:2020度1个。财政供给政策:全额。单位所在地:砚山县。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砚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政法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根本,“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创新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讲政治,坚持把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着力增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认真动员组织,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党委的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党组以专题会议、周例会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积极督促指导全系统开展专题学习,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贯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一是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通过采取专题讲座、宣讲报告、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例会、干部在线学习等各类型的学习形式。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定出台《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制作2020年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考核和追究办法,细化责任追究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四是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有力保证和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围绕大局、聚焦主业,全面推进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

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完成2019年度考核工作。二认真实施《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三是2020年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的通知》。四是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中共砚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认真组织安排了州对县、县对部门和乡镇考核的重点以及谋划了2020年全县的依法治县工作。

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执行砚山县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按照州人民政府向社会承诺的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纳入全州需要完成的“10件惠民实事”任务之一全县配备的六台法律服务“机器人“运行,经新融媒体中心报道,在全县引起了交大反响。极大地提升了司法行政的影响力。

我县现有社会执业律师14名,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法律服务工作者19名,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共办理各类案件1044件,担任法律顾问164家;

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一是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矫正帮扶、利用微信新媒体进行管理。通过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罚,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威严感。三是利用远程探视平台为监狱服刑人员亲属提供远程探视视频帮教。

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变“坐堂”为“巡诊”,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在事态扩大前。二是做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指导、培训。对全县村(社区)、乡镇综治专干110余人进行人民调解业务专题培训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砚山县人民陪审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全县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指导各级各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宗教部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推动和考核。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局班子共次听取、研究和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召开扫黑除恶各类会议。召开专题推进会,制定了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狠抓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社会氛围。印发《砚山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制宣传单和各类资料;将扫黑除恶作为“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到扶贫挂钩点开展专题宣传(宣讲);组织各乡(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法治讲座(课)。三是做好日常监管,利用多种手段加强重点人群管控。

(三)多措并举,解决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

在全县经费压力巨大的大环境下,局班子千方百计,盘活资金;想办法为全系统购置了电脑等大量办公设备。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定位手环配置已在开展中,近期有望落地实施。

(四)履职尽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系统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安排,认真做好所挂钩的尧房、拖嘎两村的党建、脱贫等工作,同时,对干部职工挂钩的龙路、下批穴共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位帮扶责任人认真出谋划策、出钱出力,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为挂钩对象做了大量的脱贫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参公管理事业编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9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3.18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4.9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1.8万元,降低了3.85%。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财政困难,无钱安排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93.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3.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3.18万元(本级财力1293.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3.18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4.9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1.8万元,降低了3.85%。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财政困难,无钱安排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93.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9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18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支出1293.18万元,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1309.6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44万元,降低了1.26%。主要原因分析,有两人退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35.36万元,比上年减少35.36万元,降低了10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财政困难,没钱安排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95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93.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7.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3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23.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不变的原因主要是:以上年年初预算数为标准来做今年的预算数。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7.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45万元,不变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不变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98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78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0.13%,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0.2万元的会议费。其中:办公费1.14万元、会议费0.2万元、工会经费1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7万元、印刷费3.1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9.77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费2.86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16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砚山县司法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