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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失业、工伤保险全州统筹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负责社会保险局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待遇支付室、财务统计室、老年活动室、参保管理室、稽核和社会化管理室、行政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39号)文件精神,以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为主,以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工参保为辅,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75号)文件精神。
3.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省政府实施意见,认真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同舟计划”,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山州总工会关于印发文山州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人社发〔2015〕172号)、《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山州总工会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文件的通知》(文人社发〔2016〕206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村委会(社区)两委干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71号)、《2021年全州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暨参保扩面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精神及《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发〔2021〕 4号)文件精神,以建筑、矿山企业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同时推进村(社区)两委干部、城镇个体工商户、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4.根据省、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努力形成税务保征收、财政保拨付、劳动保障保发放的运行机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缴工作,按时报送社会保险费应征清册和欠费清册。
5.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
6.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实行州级统筹的管理办法,加强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工作,积极推行工伤医疗费用后付制结算,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7.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局积极组织人力按政策要求及时兑现到退休人员手中。
8.认真贯彻《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大稽核力度,完善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努力完成州局下达的稽核任务。
9.清理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我局结合回头看违规数据清理、上级下发数据对比,资格认证等核查工作。
10.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目前,我局在推广应用手机下载“云南人社12333”或“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进行人脸识别自助确认的同时,指导乡镇、社区社保工作人员做好手机APP认证工作,通过信息比对、自助确认、现场核实、单位协助、子女协助等方式开展离退休职工养老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在社保大厅专设认证服务窗口,为自助认证有困难的离退休职工提供认证服务。为离退休职工准备认证流程条,尽力教会其认证程序,鼓励其子女或家属下载手机APP参与协助认证,减少离退休职工来回跑的次数,尽可能地实现居家认证。原则上要求社保待遇领取人每季度认证一次,对不按时认证人员及时清理暂停发放待遇,通过电话通知和发乡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核实后分类处置,对后续认证人员给予恢复发放待遇,对违规领取待遇人员立即停发待遇,并及时追回多领冒领资金,避免养老基金的流失。
11.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2号)文件,对于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由于单位缴费所需经费未及时落实,导致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未参保、断缴的,可由各地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2021年12月15日前统一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参保缴费事宜。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各基层服务项目相关规定执行,缴费费率按20%执行,其中12%计入统筹账户,8%记入个人账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补缴工作。
12.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
13.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基金安全意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开展好社会保险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14.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政策规定,以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经验,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新突破,目前,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已达到100%,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0%以上。
15.认真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逐步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以业务和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优化岗位设置,提高经办效率,拓展工作内容,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逐渐加强经办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州劳动保障系统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定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讨论,不断提高社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
16.持续抓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
(1)成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七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严格按照县爱卫办统一要求,分片挂包网格点,每个星期五对网格点进行卫生清理,每天开展工间操,定期对网格点商户进行爱国卫生宣传,与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办公区域定期消杀,卫生间做到“三有三无”,认真做好其他临时性事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6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8.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90.71万元对比部门财务预算增加2977.55万元,增长603.7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万元列入预算内,故本年度财务总收入出现高增长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468.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68.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6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90.71万元对比部门财务预算增加2977.55万元,增长603.7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万元列入预算内,故本年度财务总收入出现高增长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68.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6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72万元,与上年490.71万元对比减少了36.99万元。项目支出3014.54万元,与上年支出0万元对比增加了3014.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万元列入预算内,故本年度项目支出比2021年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69.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069.7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6.9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8.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抚恤1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89.7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8.0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0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8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8.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住房公积金1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退休费4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办公费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差旅费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培训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工会经费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公共交通补贴1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退休公用经费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解决国企职工遗留问题经费17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职业年金纪实专项资金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补助资金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较上年 1.2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1.2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主要是2021年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我单位无公车配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0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77万元增加1.3万元,增长4.98%,增减原因主要是2022年因我部门调入1人,人头经费随之增加。其中:办公费4.2万元、差旅费4.16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91.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万元,固定资产189.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因我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我单位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我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我单位为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在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公开,故本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6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