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3 18:52:06     来源: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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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19、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共设有20个内设机构、9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包括:砚山县公安局警察协会、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砚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砚山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砚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砚山县公安局科信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反恐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技术侦察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砚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砚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砚山县公安局信访大队、砚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砚山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森警警察大队、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维摩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者腊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八嘎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阿猛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盘龙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干河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蚌峨派出所、砚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砚山县看守所、砚山县拘留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砚山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中心工作,深化社会治安“打、防、管、控、建”工作,聚焦“七个严防、三个确保”目标,全面强化社会面立体化管控,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消除风险隐患、净化社会环境,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迅速提升。

1、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压严打态势

2、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3、常态化扫黑除恶见成果

4、“双快”警务机制显成效

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高效运转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警务机制。县局情指中心适时开展警情分析研判,及时将城区发案区域、特点、规律及工作措施推送相关警种部门,由巡特警大队牵头,城区派出所及局机关备勤组配合,根据警情发布规律特点,适时将街面警力调整至警情频发、高发的重点区域和部位,重兵把守,严防死守,确保街面巡逻不留盲区、死角,接报警情能够快速、高效、稳妥处置。“双快”工作启动以来,通过科学应用和策略调整,县城区街面见警率明显提升,警情大幅压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2人,其中:行政编制26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5人。

车辆编制43辆,实有车辆4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2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59.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12.31万元。

与上年10377.83万元对比增加了1044.02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上级补助收入资金及其他收入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59.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9.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5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377.83万元对比增加了381.71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根据文财行〔2021〕9号文件,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由2.99万元/人·年增加至4万元/人·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21.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4.05万元,与上年10377.83万元对比减少了33.78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415.49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415.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安排在年初预算内。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4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安辅警工资、办公经费,主要分:2040201行政运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19信息化建设、2040220执法办案、2040221特别业务、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公共安全支出8372.12万元。

2、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18万元。

3、210 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卫生健康支出570.35万元。

4、221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3年预算支出533.8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44.05万元,项目支出415.4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103.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07.95万元,津贴补贴3016.53万元,奖金134万元,绩效工资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5.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2万元,住房公积金533.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3.4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28.33万元,其中: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12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差旅费8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8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培训费5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万元,工会经费8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2.49万元,其中:退休费512.49万元。

4、项目支出415.49万元,其中:2023年度遗属补助12.24万元,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保障经费230.25万元,砚山县公安局非税收入、车管物资专项经费50万,公安辅警公用经费123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砚山县公安局(本级)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砚山县公安局(本级)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砚山县公安局(本级)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万元,较上年173.4万元减少144.4万元,下降83.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23.5万元减少19.5万元,下降82.98%,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规定逐年减少接待费,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预计接待34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149.9万元减少124.9万元,下降83.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40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3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109.9万元减少109.9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在上级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本级资金预算内编报。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注:砚山县公安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在上级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本级资金预算内编报,所以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8.32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1.71万元减少643.39万元,下降4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在上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未在本级资金预算内编报。其中: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83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维护费22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劳务费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万元,工会经费86.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09.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1950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4.97万元,固定资产11773.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504.49万元,无形资产251.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7.1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41.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本单位无州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本单位无州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本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200111

公安预算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