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5 17:05:43     来源: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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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砚山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州级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砚山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民政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砚山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下设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目前在医保办事大厅开设社会保障卡业务、异地就医、城乡居民业务、城镇职工业务、大病保险5块服务范围的经办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参保管理股、财务股、待遇审核股、稽核稽查。所属单位1个,是砚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待遇保障落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落实资助参保、医疗救助等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同时做好医疗保障动态监测,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返贫。落实国家、省、州重大突发疫情医疗保障政策,主动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

2.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构建严密的医保基金监管新机制。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充分利用医保大数据分析,实行日常医疗监管和网上动态监管,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联合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加大与卫健等部门的监管联动,强化医保系统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3.推进医保治理创新,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管理能力。持续深化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实施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每月及时审核结算辖区内协议医药机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大力推进服务下沉,促进医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持续深化改革。稳步实施职工个人账户改革,落实职工门诊统筹制度,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落实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支付管理政策。以医保支付改革为切入点,协同推进医保、医药和医疗“三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DIP付费改革和基本医疗保险资金门诊打包付费工作,持续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减轻患者个人负担。

5.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砚山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医保支付、价格管理、基金监管等综合功能,协同推进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配合做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使参保群众享有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和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1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0.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559.69万元对比增加50.32万元,增长8.99 %,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人员增加1人及经费增加、增资,增加20.00万元的单位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90.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0.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31.17万元对比增加58.84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人员增加1人,经费增加、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10.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9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46万元,与上年 429.69万元对比增加128.77万元,增长29.97%,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增资;2023年基本支出中包含了70.00万元的离休人员医疗补助。项目支出31.55万元,与上年130.00万元对比减少98.45万元,下降75.7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离休人员医疗补助70.00万元在基本支出列支,2023年项目支出只有困难企业职工大病保险补助,且金额比上年减少1.4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1.05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工作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44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0.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3.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万元1.90;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7.“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31.5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困难企业职工大病保险补助;

8.“2101501”行政运行338.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及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30.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58.46万元,项目支出51.5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及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支出、保全县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分别列: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10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14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3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17-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2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13.“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支出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费”支出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4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307-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资金-医疗补助”支出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399-城乡医疗救助-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5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0万元,较上年 5.50万元减少4.90万元,下降89.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较上年 5.50万元减少4.90万元,下降89.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州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无车辆,无购置,无需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09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25万元增加2.84万元,增长5.65%,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其中:工会费3.61万元、其他交通费1.00万元、办公费3.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1万元,固定资产25.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本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400111

附件2:砚山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140001砚山县医疗保障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