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08:28:59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2882

一、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对照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坚持带头学、领着学,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学习了乡村振兴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云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自觉带领局党组班子成员读原本、学原文,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干部职工会集体学习10次。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到股室和专人,全面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安排、督促和落实。一年来,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4次,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好《砚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红黑榜”每月评比暂行办法》和《乡村振兴“周通报、月调度、季评比”工作机制》等,灵活应用好周通报、月调度、季评比制度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认真落实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每周、每月及时开展工作晾晒,确保机关工作落细落小。今年来,共召开领导小组调度会13次,专题工作推进会4次,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依法依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共组织开展综合考核1次,季度督察4次,专项工作督察和检查3次,对重点工作周通报43期、红黑榜评比4次。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按规定程序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年内上报“三重一大”事项10次23项。坚持依法办事,持续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做到涉法找法律、用法解决困惑、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年内,继续跟进对两家公司诉前的调解相关事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件,达成执行调解协议2次。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监督,有力助推工作顺利开展。年内接受州人大工作督察1次,州政协工作督察1次,县人大工作督察2次,县政协工作督察1次,县政府工作督察1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县政务信息平台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网站公示公开59条,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平台公开21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聚焦民生保障、产业就业、项目建设的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抓实工作作风转变。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增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脱贫户、监测户监测帮扶工作,做到精准帮扶、精准施策,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稳中有增。积极推动“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3,共发布预警信息12期150263人次,录入国家防返贫系统总数15259户66540人;推进政府救助平台建设,收到申请件355件,办结率99.7%。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统筹实施衔接资金项目36个、东西部协作项目23个、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项目16个。

(五)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职责,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着力解决,并报告州、县(市)创建办。2023年以来,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排查清理本部门工作职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在此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未发现重大的问题。

(六)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建立业务工作季度督察、班子挂联农村基层党支部和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明确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走访群众,适时了解掌握群众生产生活动态,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及普法活动,今年以来本部门没有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查建议情况。2023年以来,单位未出现出庭应诉情况,本人积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没有收到司法建议、检查建议的情况。

(八)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年内单位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2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5次,按时组织开展普法考试,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法”、“纪法考试”等平台学习及测试任务。大力宣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印发《砚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汇编》,及时宣传当前最新政策,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知识题库,利用微信小程序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队伍进行测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年内本人完成挂钩联系点上党课2次50余人次,单位支部上党课2次,对干部职工开展节前廉政谈话3次。

(九)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制定印发了《砚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活动的通知》和《砚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千个单位包万村”专项普法年度工作任务及挂包机制的通知》,有效压实了部门“挂包到村”专项普法责任,并将专项普法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在全县形成普法责任共同体。共有2个省级单位、16个州级单位、96个县级单位挂包行政村社区102个,覆盖村居民小组1212个。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教育,到挂包村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次。充分利用“三月普法月”、“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到网格点、挂点帮扶村举办专题普法活动,全面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不够深入细致。学习总是以集中式学习、书本式学习为主,在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上还有差距。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平时涉法办事多数依靠法律顾问,有依赖思想,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还需加强。

(三)业务工作与法制建设融合不够。在如何有效将法治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度融合上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规学习,增强法治思维。紧紧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契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刻学习领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认真学习贯彻省、州、县出台的相关法治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观看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聚焦重点任务,切实履职尽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同“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结合起来,锚定目标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系统、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丰富学法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继续落实好“千个单位包万村”专项普法年度工作,压实挂包单位职责,做细普法强基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序要求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以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