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54:56     来源:县政务服务局 阅读次数:2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标段)已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请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砚发改复〔2023〕110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砚山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内。

2.2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4 其他内容:总投资:600万元;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新建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2258.65㎡,建筑占地1081.1㎡。附属工程包含室外给排水、电隔油池、场地恢复等。(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一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在开标及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财务要求: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  /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补充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其他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配备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虚假应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虚假应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可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等相关记录信息。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5.机械要求:拟投入工程机械设备须满足施工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1.报名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20日17时30分。2.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8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1日上午08:30。

2.开标方式网络解密: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后果自负,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操作指南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

3.投标保证金:

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拦标价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10919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20000.00元,降幅为80%。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3.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可自愿、择优选择

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3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010-86483801。

3.4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文山祥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砚山县嘉禾三路29号

地    址:

文山市高登路华兴一苑一栋6号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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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程于飞

联 系 人:

朱苠珲

电    话:

0876-3125569

电    话:

13508760515(移动座机)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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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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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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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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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6-312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