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水投金凤体育场馆运营有限公司关于砚山县民族体育场足球场经营管理权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15:04:34     来源: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阅读次数:2363

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民族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存量资产PPP(TOT)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砚山县民族体育馆经营管理运营权移交至文山水投金凤体育场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营管理,为了促进我县经济与文化的高速发展,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将砚山县民族体育场足球场经营管理权向社会公开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公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租赁内容

砚山民族体育场足球场、室外五人制足球场、2间办公室

租赁年限

6年

起租价(元/年)

30000.00

竞价幅度(元/次)

1000.00

竞租保证金(元)

10000.00

租金

前三年租金为竞租最终成交价,自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上浮百分之八计取

二、竞租对象

承租人为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至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

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我公司工作人员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6—3135582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0日17:00时截至(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运营部(地址:砚山县龙头街24号县政府后院)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2. 法人单位报名: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有意竞租人请根据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砚山县龙头街24号县政府后院)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并现场填写竞租申请书。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0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文山水投金凤体育场馆运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0353269900100000414311

(三)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自然人报名的,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从竞租方名下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法人单位报名的,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从公司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3.竞租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租金。

4.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于竞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

5.若非我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租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竞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竞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公开招租条件要求的。

6. 竞租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付至我公司账户。竞租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竞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7. 若出现从保证金中向我公司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竞租方确认。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1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砚山县龙头街24号县政府后院)

八、支付方式

(一)租金支付:

竞租以最高报价为最终承租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承租保证金支付:

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缴纳承租保证金10000.00元至我公司指定账户。该承租保证金将作为承租人切实按《租赁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保证,租赁期限届满无违约行为后由出租人无息退还。若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出现破坏租赁物及附属园林绿化、公共基础设施等违反相关约定行为的,将扣除一定金额承租保证金作为罚款,承租保证金扣完之后将取消其承租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成功竞租人依法履约,本次公开招租我公司将执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如成功竞租人竞得后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和承租保证金的,我公司将把违约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租赁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的竞租活动;违约人的直系亲属如有在此次竞租活动中竞得,也将取消其直系亲属的租赁资格。

(二)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我公司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需负责砚山县民族体育场红线范围内的安保、清扫保洁及体育场内草坪的管理维护。(详见附件1)

(四)民族体育场的商铺不在承租范围内。

(五)若砚山县人民政府或其他行政单位需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举办相关公益活动或赛事的,承租人需积极配合,无偿提供使用。

(六)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运营部(地址:砚山县龙头街24号县政府后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6-3135582

%1、 监督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租全过程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发现招租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欢迎广大群众来电监督投诉。

监督及投诉电话:0876-3136669(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文山水投金凤体育场馆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