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县内征收收储涉及被征地集体、农户土地地块面积测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7:38:00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997

项目概况:

砚山县县内征收收储涉及被征地集体、农户土地地块面积测量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恒睿众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G2024-003;

2.项目名称:砚山县县内征收收储涉及被征地集体、农户土地地块面积测量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50元/亩,测量费用以实际测量土地面积计算;

5.最高限价:350元/亩,测量费用以实际测量土地面积计算;

6.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注: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对项目内容进行拆分,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2026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þ否)接受联合体;

10.服务地点: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11.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检验标准,并通过省、州各主管部门的审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

1.2.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可提供自成立日期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

1.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

1.6.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

1.6.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测绘资质审核按照“云自然资公告(2020)5号”执行),且业务范围中须包含地籍测绘或工程测量(扫描件清晰加盖电子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3月19日至2024年 3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恒睿众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华宇卧龙府7幢一单元2204室)

3.方式:网络邮件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报名函、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签章(电子章无效)按程序发至邮箱:819297661@qq.com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供应商必须确保所发资料的真实性,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砚山县县内征收收储涉及被征地集体、农户土地地块面积测量服务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76-6872998)

4.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至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邮箱,报名结束统一发放。

5.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3月 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 2024年 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shan.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

联系方式:莫永 0876-3132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恒睿众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华宇卧龙府7幢一单元2204室

联系方式:李斯黎  0876-6872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斯黎

电   话:0876-6872998


报名函

云南恒睿众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将参与贵公司组织的砚山县县内征收收储涉及被征地集体、农户土地地块面积测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营业执照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开户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QQ邮箱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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