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至8月31日,砚山县审计局对我局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10月14日下达了审计报告 (砚审报〔2021〕16号)和审计决定书(砚审决〔2021〕14号)。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制定了《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组织整改,确保问清零。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事项
(一)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90,580,134.65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对往来款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向县人民政府作了请示 (砚教体请(2022)8号),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 (砚政复〔2022〕125号)及县级财政相关调账要求调整有关账务7 883.68万元。
(二)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应付款项1 ,126 ,839.00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已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往来款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执规定对应付款项112.68万元作了调账处理。
(三)违规发放值班费5, 600.00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已对2020年涉及发放保密室值班费的情况进行了清理,要求保密室值班人员退还值班费,按 (砚审决(2021)14号)决定我局退还保密室值班费5,600.00元并于2021年11月存入砚山县审计局指定账户。
(四)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3 ,141.05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已认真清理,对银行账户利息103,141.05元已于2021年5月26日缴砚山县税务局。
(五)无预算支出会议费51 ,642.00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执行,无预算不得安排支出,预算调整按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正在整改事项
(一)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发放不及时23, 040, 087.50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我局已组织学生资助中心对2020年学生生活补助及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但由于县级财力困难目前未得到解决,我局将再次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安排资金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往来款项规模,定期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并及时结算,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2、按照学生生活补助、普高助学金相关文件,积极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向县级财政部门协调,及时发放学生补助资金。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政府会计制度》,准确核算单位各项收入。
4、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杜绝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
5、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到无预算不安排支出,预算调整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7、根据上级资金文件及时向财政部门发函,争取及时拨付资金形成支出。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