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普通高中改革和发展步伐,扩大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资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砚山县民族中学关于申报“云南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请示,按照《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综合评价方案》操作规程,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专家组,于12月1至2日对砚山县民族中学办学水平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
评估组通过听、看、谈、问、查等多种方式,获取了砚山县民族中学三年来办学水平相关信息,对学校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质量体系、办学效益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综合评议,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如下:
砚山县民族中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36项C级指标,达到一级量标25项,二级量标11项,无三级量标项,综合评估得分899分,砚山县民族中学综合办学水平已达到“云南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办学水平认定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9日起至12月13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砚山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进行如实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嘉禾三路29号
联系电话:(0876)3120226
联系人:杜春平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