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杨峰同志,因病去世,其委员资格自然消失。
二、彭艳娜、王成丹、徐连娟3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三、白安瑶、虎恩列、陈文科、彭德豪、龙阳光5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砚山县委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12月29日,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杨峰同志,因病去世,其委员资格自然消失。
二、彭艳娜、王成丹、徐连娟3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三、白安瑶、虎恩列、陈文科、彭德豪、龙阳光5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砚山县委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