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砚山县司法局会同砚山县人民法院、砚山县公安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我县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经过发布增补选任公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意愿确认等程序,最终确定了6名拟任人员,现将拟任命为砚山县人民陪审员的以下6位同志予以任前公示:
王洁、李仕竹、陆智飞、李永刚、高罗兵、高飞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
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砚山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反映。
联系电话:0876-3138993。
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