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6:31:12     来源:中共砚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1529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县政府机关党组(含县政府研究室)、县政协机关党组、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史志办、团县委、县工商联党组开展巡察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重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关键少数和权力责任落实,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被巡察对象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以及“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凡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均属巡察组受理范围。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巡察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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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各巡察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8:00至17:3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以上公告的联系方式,如实向各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或与巡察组“面对面”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砚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