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文山接诉即办”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09:28:29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388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接诉即办”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23〕89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接诉即办”平台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23〕119号)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将推广应用“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山接诉即办”平台简介

“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是文山州委、州政府为畅通群众反映社会治理问题和个人权益诉求而搭建的平台,任何人均可以通过该平台反映问题和诉求。平台受理事项包括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权益诉求、政务监督等非紧急情况和非诉讼类事项,群众可以随时发现、随时反映。平台无需下载、无需安装、无需注册,反映诉求方式简单直接、方便快速,登录即可操作。

二、“文山接诉即办”平台使用方法

1.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放大镜搜索“文山接诉即办平台”小程序进入,点击登录即可通过文字、语音、图文、视频方式反映诉求。

2.也可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以登录反映诉求。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使用“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是州委、州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加强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加强对“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文山接诉即办”平台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高效办理群众诉求。开设了“文山接诉即办”平台的各级各部门要每天登录平台查看是否有群众反映诉求,接到诉求,第一时间处理,回应群众,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安抚好群众情绪。不能处理的,及时与县指挥中心沟通,协调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注重分析总结。推广使用“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是我州推进基层治理工作智能化的一次探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充分预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利因素,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要积极关注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提炼工作亮点,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宣传影响。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使用平台,确保人人掌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微信群、QQ群、广播、传单、进村入户等方式进行扩散宣传,加强指导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文山接诉即办”平台反映诉求,人人知晓“文山接诉即办”平台,做到全覆盖,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推广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杨道能,QQ邮箱:690210119@qq.com)。

附件:“文山接诉即办”平台推广情况统计表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