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机构编制工作常识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01-08 14:45:00     来源:砚山县委编办 阅读次数:17465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

(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条例》在“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政处分规定,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党的纪律监督之下,加强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工作相衔接提供了依据和方向。对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注:《机构编制工作常识》信息来源为中国机构编制网、中央和省、州委编办系统筹门户网站和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