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第二幼儿园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02 16:20:00     来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1391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把握正确的育人方向,统筹整合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依据《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便利、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努力做好2024年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二、组织领导

幼儿园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志华书记、马晶晶园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招生工作。郑玲副园长任副组长,全面计划、安排和落实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幼儿园党政办公室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杜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招生方案制定及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彭钰婷负责招生公告、家长宣传咨询;信息核验:侬自逢、缪荣杰、陆进、喻媛、邓伦、李云佳、王栩、王斌、田丹、李丽霞;幼儿体检表、预防接种证验证:马爽直、韦海萍、王钰丹。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招生政策、程序、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按照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统一部署进行招生。

(二)坚持“人、户、房”一致原则。按照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方案要求,通过现场资格登记审核、摇号中签后办理入园手续。

四、招生对象

(一)托班:年满2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城区适龄幼儿。

(二)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城区适龄幼儿。

五、招生计划

(一)托班幼儿20人。

(二)小班幼儿445人(其中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总园385人、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新农村园区60人)。

六、报名方式

1.根据《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要求,砚山县第二幼儿园不再设置报名入口,家长待7月4日0:00起通过微信关注或扫码登录“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二维码附后),选择“教体服务”→“砚山县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幼儿园报名”程序,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2. 通过微信扫码登录“砚山县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幼儿园报名”,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七、招生时间及流程

第一批:招收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幼儿及国家、省、州、县等教育优待对象(含城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幼儿)。
   报名时间:7月4日00:00—5日17:30
   审核时间:7月6日。
   当审核通过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审核通过幼儿全部招收,当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7日9:00组织电脑随机第1次摇号录取,摇号结果即时公布。初审通过者或摇号摇中者持短信提示于7月8日17:00前到幼儿园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审核通过人数未达计划数,7月7日9:00公布剩余学位,进入第二批次招生。
   第二批:招收监护人房产在城区的适龄幼儿。房产性质为住宅的可以作为入园依据,过道房、地下室、车库、非法私建房、商业用房等不能作为入园依据。
   报名时间:7月8日00:00—9日17:30
   审核时间:7月10日。
   当审核通过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审核通过幼儿全部招收,当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11日9:00组织电脑随机第2次摇号录取,摇号结果即时公布。初审通过者或摇号摇中者持短信提示于7月12日17:00前到幼儿园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审核通过人数未达计划数,7月11日9:00公布剩余学位,进入第三批次招生。
   第三批:招收城区其他未能入园的适龄幼儿。报名时间:7月12日00:00—13日17:30
   审核时间:7月14日。
   当审核通过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审核通过幼儿全部招收,当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15日9:00组织电脑随机第3次摇号录取,摇号结果即时公布。初审通过者或摇号摇中者持短信提示于7月16日17:00前到幼儿园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报名和审核所需材料

(一)户籍居民、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的: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入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和近3个月水费、电费发票);3.城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在职在编证明。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住房证明;3.就业证或有效劳动合同;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

(三)外来经商人员子女:1.户口簿;2.租房合同;3.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

(四)优先招生对象:1.户口簿;2.优先招生对象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证或租住合同。

九、相关要求

(一)如实提供资料。家长在平台上如实填写适龄幼儿及监护人信息,如实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按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参加现场审核。凡弄虚作假出现资料不实、拒不提供资料的情况,将追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子女所报名幼儿园的入园资格。

(二)双(多)胞胎适龄幼儿:双(多)胞胎适龄幼儿需要同时参加同一所幼儿园摇号时,可自愿确定1人作为代表参加摇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报名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摇中后招生指标对应增加。

十、招生咨询及社会监督

咨询地点:砚山县第二幼儿园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6—3056383

我园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按照招生安排,做好查验证件、审核登记、组织摇号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班额标准进行招生,不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幼儿入园,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或测试;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不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收取幼儿家长费用;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地点: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3127440

未尽事宜,由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招生领导责解释。


砚山县第二幼儿园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