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砚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建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2 16:31:00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3023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24〕2号)及《砚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已于7月3—10日公开遴选砚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建主体,并于7月12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主体相关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由砚山博泽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为砚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建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0日。如对拟评定的砚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建主体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反映,所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76-3129380

单位地址:砚山县通广路80号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