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4 10:47:25     来源:民政局 阅读次数:2322

砚山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全县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接收、指导救灾捐赠。

3、负责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指导敬老院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负责60年代退职老职工、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负责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发放和监督;建立健全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体系,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5、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福利事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使用发展;组织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6、贯彻国家的优抚政策和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属、抚恤、定补、优待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发展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发展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8、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定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有关办发法;承办行政区划的撤并、更名、审核、上报;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设置;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

10、承担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查责任。

11、负责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2、负责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

13、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救灾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切实做好低保对象调整及提标扩面工作,把困难群众纳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1584户2300人,占非农业人口的4%,累计发放保障金1408.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841户28719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215.6万元。截至2018年10月,根据县扶贫提供的全县建档立卡对象花名册比对出目前全县建档立卡中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450户15418人,其中兜底的共2585人。积极组织各乡(镇)按农村低保上报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人员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做好防灾减灾备灾工作。我县境内出现持续强降暴雨,导致11个乡(镇)和1个华侨管理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108个村委会(社区)452个村民小组的11235户42260人受灾,因灾倒损民房97户367人297间,其中:倒塌7户43人23间,受损114户372人285间,经济损失161.2万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1户95人;粮食和经济作物受灾6782.2公顷,成灾4406.1公顷,绝收3370.2公顷,经济损失5714.4万元。共发生火灾13起,涉及8个乡(镇)、管理区13户67人,烧毁房屋48间,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灾害给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困难。我县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对受灾群众的救济,对困难户、五保户进行及时救助,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缺衣少被、缺粮、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所需的经费投入,努力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全力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积极筹措建房资金帮助群众开展恢复重建,配合乡镇在建房工作中加强领导,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房进度,督促建房对象尽早建成入住。截至12月,累计救助受灾群众3195户12860人,支出救灾资金172.39万元(其中:110.44万元用于购买大米61125公斤、食用油2980桶、帐篷10顶、棉被2491床、衣服1080套,棉大衣492件;发放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61.95万元,救助81户328人(其中:兵装集团救助8户36人9.8万元)。通过一系列救助工作的落实,确保了全县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维护了灾区社会安定。

4.加快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出台城乡一体化的救助制度,改进医疗救助运行模式。按照“救急、救难、公平、便捷”的原则,加快建立“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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