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1000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摩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三是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精准扶贫,确保如期脱贫。2018年实现2个贫困行政村、354户1562人脱贫出列,剔除1户6人,新识别8户31人,返贫2户13人,贫困发生率降到1.3%,9个贫困村均已达到脱贫标准,并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等待国家抽查。
2.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立足维摩实际,挖掘本土特色,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突破发展制约瓶颈。完成种植经济林果30126亩、辣椒103912亩、三七2900亩,高产玉米创建300亩,玉米制种基地500亩,完成烤烟种植合同任务6600亩,收购烟叶17700担,实现烟农收入2540万余元,烟叶税收收入558万余元,创建300亩水稻间套种样板、250亩丘北小椒样板、300亩地膜花生样板;肉牛存栏20535头,山羊存栏12946只,生猪存栏49510头,家禽存栏157610只。
3.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继续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部门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投入资金496万元,先后实施完成了糯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迷你克、以那嘎、广南丫口村中道路硬化,倮可腻机耕道路建设,长岭街、白沙坡活动室功能提升项目。投入资金73万元新建小水窖146口,解决146户657人的饮水困难;投资56.6万元完成6个村小组管道安装、新建调节池、更换抽水设备等自来水修缮工程,解决4168人和950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投资24.9万元完成达磨冲坝新建溢洪道、倮可者新寨三岔冲坝坝体整修库塘应急项目2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426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609户,非“四类重点对象1589户,实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清零。
4.着力改善民生,解决热点问题。始终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组织实施体育场地建设项目2个、文化广场建设项目1个,安装健身路径器材2套、惠民工程数字电视1113套,建成“新颜衣橱”8个;投入3790.92万元改善7所小学硬件设施;新建村卫生室7个,并投入30余万元配置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乡村医生47名;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全乡72人大病贫困患者100%集中救治。组织乡机关、中心校、各村(社区)及驻村工作队等人员定期家访辍学学生家庭,持续深入沟通交流,做好家长及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劝返辍学学生,做好全乡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74%,九年巩固率达到92.51%,发放各类助学金91.34万元,资助学生3186人(次),建档立卡户学生实现零辍学,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着力推进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参保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织牢民生“安全网”,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生活保障问题。2018年,全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33714人,参保率达104.5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6711人,参保率达98.2%;发放各类民政补助资金765万余元,完成12人新兵征集任务。
5.依法依规治乡,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全乡各项事业的前提保障工作抓紧抓实。大力宣传农民工维权知识、安全生产、禁种铲毒等法律法规,召开群众会宣传30余次,语音广播50次,粘贴公告120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全乡范围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排查人员82名、车辆44辆,查处利用麻将进行赌博20人;配合县刑侦大队打击处理一个敲诈勒索、欺瞒诈骗的涉黑团伙,涉案人员13人,破获涉恶案件3起。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0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6起,调解123起,调处成功121起,调处成功率98.4%,法律援助案件完成2件。
6.重投入抓落实,提升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群众生活品质逐步提升。县级配备垃圾清运车11辆,新增采购垃圾箱101个。新建核桃寨和红土塘两个村小组“中国罐”污水处理设施试点,新建乡级公厕1座,完成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收储运PPP项目选址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全乡现共有8个村(社区)75个村小组生活垃圾实行集中清运,阿伍、普底两个村委会及其村组实现定期清运,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全覆盖,所有自然村100%实现垃圾有效治理。全乡共有环境卫生保洁员379人(其中卡户156人,非卡户223人),135人为沪文劳务协作(均为卡户),自筹安排244人;兼职护林员14人(均为卡户),兼职河道管理员4人(均为卡户)。二是广泛宣传狠抓落实。全乡110个自然村均建立了环境卫生整治村规民约及收费、保洁制度,持续根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2018年,全乡在各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次、“清河行动”6次、“环境整治”主题党日活动2次、“清洁家园”行动2次,参与干部群众达5万余人次;共出动警力316人次开展交通检查、交通疏导,共查处违章违法停车100余辆,各类交通违法20余起;开展脏乱差等提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2次,共排查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94户15562.1平方米,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房、彩钢瓦)68户5116平方米;投入经费40万余元,清理垃圾1174.86吨,整治道路150余公里,渠道10余公里。全乡10个行政村,110个自然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摩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大
3.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委
4.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团委
5.砚山县维摩彝族乡财政所
6.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7.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交通运输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9.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
10.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
11.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12.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
13.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摩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摩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991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4.63万元,占总收入的40.29%;其他收入5919.89万元,占总收入的59.71%。与上年增加1960.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维摩脱贫摘帽年,扶贫项目基本竣工,资金支付多,因此相关资金拨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摩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6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91万元,占总支出的25.19%;项目支出8947.27万元,占总支出的74.81%;与上年增加4628.04元,主要原因是一部分项目建设为上年延续至本年度,其支出在本年度中,因此较上年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维摩乡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21.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维摩乡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47.27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了4506.03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危房改造支出、易地搬迁支出、上海援建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度支出幅度增长较快。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摩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20%。与上年相比增加1364.37万元,增长54.88%,其主要原因是、惠农补贴面积增加、政策性增资、及配套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8%。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基本支出;
2. 科学技术(类)支出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95万元,占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方面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障中心、退休人员及等基本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计划生育等相关支出;
6. 节能环保(类)支出14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等方面的支出;
7. 城乡社区(类)支出13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乡镇所在地公共设施维护、及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的支出;
8. 农林水(类)支出127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2%。主要用于农技、林业、畜牧、水利人员及经费及扶贫等支出(如烤烟生产、防汛抗旱、农机购置补贴等);
9. 交通运输(类)支出27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用于公务用车、特种车辆及扶贫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类)等支出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支出;
11.住房保障(类)支出51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扶贫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摩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66万元,支出决算为41.49万元,完成预算的7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51.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为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均较去年有所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9万元,下降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6万元,下降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5万元,下降47.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为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均较去年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8万元,占67.44%;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32.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下乡、危房改造下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脱贫攻坚检查、易地扶贫搬迁、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等来我乡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4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摩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43万元,与上年减少6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宣传、印刷、办公耗材等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维摩乡资产总额3908.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2.53万元,固定资产415.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66.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08.46 | 3492.53 | 415.93 | 153.62 | 88.35 | 173.9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23.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付、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