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砚山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我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按照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上级授权审计省、州、县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8.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级驻境外机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砚山县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脱贫攻坚审计、重大建设项目、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为重点,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