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1000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中医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人口与老龄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原来有14个内设机构,机构改革后只有7个内设机构,减少7个。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监测检测、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砚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健康脱贫攻坚成效巩固。
⑴扎实做好动态管理。一是持续抓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调查筛查工作。完成对云南省扶贫系统、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员以及贫困村信息数据比对,进村入户核查筛查健康状况,为扶贫部门提供相应动态管理依据。截至2019年末全县共有建档立卡户14840户64777人。二是抓实数据信息录入。及时完成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状况核准分类,核准率100%,定期更新完善“三个一批”管理台账,动态监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治情况,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健康状况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⑵抓实医疗保障措施落实。一是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除服兵役、服刑、外地参保、死亡等以外)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要求,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定额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9年补贴180元/人,个人需缴纳40元/人)。二是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门诊就诊219353人次,基本医疗报销费用530.45万元;28种疾病门诊就诊9520人次,基本医疗报销费用384.72万元,大病报销20.64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3.14%;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总住院17735人次,总医疗费用7045.18万元,基本医保报销5547.16万元,大病保险费用283.05万元,医疗救助510.69万元。符合转诊转院住院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91.04%,实际自付比为8.96%。
⑶落实好方便看病措施。一是严格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开通异地报销手续,在异地就医即可享受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外出打工群众异地就医往返报销费用负担。2019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患者16220人次享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专项救治大病病种扩大到32种。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患者(除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共1029人,做到发现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救治管理率达100%。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2019年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309个,签约并录入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12152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3760人。通过公共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签约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全面落实随访服务。
⑷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我县已有2所县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均有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均有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县人民医院通过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建设验收,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稼依卫生院、阿猛中心卫生院、江那卫生院通过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共有5个乡(镇)卫生院通过等级评审,每个乡(镇)卫生院均配置了救护车、DR、彩超等医疗设备。
2.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⑴深入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辖区医院党建工作,全县公立医院实行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成辖区内3家公立医院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砚山平远地区谐和医院、砚山安康医院)章程制定,并行文执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参加了DRGS绩效评价运用工作。
⑵统筹推进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出台《砚山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人员编制总量动态管理,充分挖掘现有人才编制潜力。取消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支出比例40%的限制,充分调动公立医院干部职工积极性。出台《砚山县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机制意见(试行)》,明确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和提取使用办法,充分调动系统内部职工积极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⑶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贯彻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县(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49号),全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自2019年9月10日零时起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对19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3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砚山县人民医院38.26%、砚山县中医医院37.23%、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32.09%;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为:砚山县人民医院90.15%、砚山县中医医院106.02%、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138.95%。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19年3月依照《砚山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对3家公立医院开展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资金依据。
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量控制下的“总额控制结算、住院次均费用结算、单病种结算、床日费用结算”等复合型支付方式。公立医院以总额控制结算、住院次均总费用结算、单病种结算为主,乡镇卫生院以床日费用结算为主。贯彻落实《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县(市)级公立医院推行社区获得性肺炎等30个病种按病种结算(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人社发〔2018〕173号)要求,县域3家公立医院均开展了按病种收费工作。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⑴建立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立由10名由县内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专家和县外专家组成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服务。
⑵搭建砚山县医疗卫生健康专家工作站。通过院际、院校交流合作以及兼职、课题合作研究、带徒等方式,引进我县医疗技术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的、在省州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智力团队和先进的医疗技术、管理服务经验,为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医疗、教学、学科建设和预防保健能力提供政策支持。目前有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郭祥等5个专家工作站落户砚山县人民医院,石学敏院士工作站等5个专家工作站落户砚山县中医医院,为有效推进“健康砚山”提供了坚强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砚山县人民医院儿科和骨科省级重点专科通过省级验收,消化内科获得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
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砚山县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2019年常规招聘10人,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2名,聘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1名,“三支一扶”1人,选派119名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1764人参加了医学专业远程教育培训,开展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2025人次,下派25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到卫生院支援工作,开展基层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13人,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和在岗培训27人,完成了中、初级卫生技术资格人员、护士资格报考700人,高级职称申报通过25人。
⑷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县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全县11个乡镇共有卫生院12个,每个乡镇均有1所标准化的卫生院,2019年为5个乡镇配置了DR、4个乡镇配置了彩色B超;对县人民医院4个重点专科和2个补短板项目开展督导,县人民医院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州级验收,阿猛、稼依心脑血管救治站的评审验收;维摩、者腊卫生院通过一级甲等复评;平远、干河、八嘎卫生院一级乙等复评。
4.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供给。
⑴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下发《砚山县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和高危人群测血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工作,2019年首诊测血压189353人,确诊2669人,首诊测血糖52969人,确诊770人。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2019年全县确诊35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29455例,规范管理25293例,管理率93.16%。2019年35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确诊9168例,规范管理7626例,管理率95.33%。
⑵有效落实妇幼健康和人口均衡发展目标。调整充实危急孕产妇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县、乡、村三级危急孕产妇和儿童呼叫、转诊、急救绿色通道。
⑶扎实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省级示范区创建。通过了云南省卫生县城的复审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省级示范区创建评审验收,5个云南省卫生乡和146个省级卫生村通过了评审。
⑷继续开展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慢性病管理等为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⑸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管理。以防治鼠疫、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狠抓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⑹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医疗机构扩大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机制,加大监测检测和行为干预力度,落实“逢血必检”,提高就诊者艾滋病检测覆盖率。
⑺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下发14种以上宣传资料532757人份,各医疗卫生单位均有6种以上音像宣传影碟,每天播放2小时以上,宣传栏更新763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763次,参加人数35431人次,健康公众咨询活动133次,参加人数7354人次。
⑻加强血液管理。2019共完成献血总量85万毫升,超额完成州级下达的无偿献血指标任务,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输血技术规范》,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全县无违规采供血事件和用血事故发生。
⑼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均与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签订集中处置合同,规范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标识、警示标志、管理制度、分类流程图,完善医疗废物管理配套设施,做到“五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砚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3.其他事业单位:砚山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砚山县关爱中心、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远分中心、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砚山县康复院、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砚山县阿舍卫生院、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砚山县稼依卫生院、砚山县维摩中心卫生院、砚山县江那卫生院、砚山县盘龙卫生院、砚山县八嘎卫生院、砚山县者腊中心卫生院、砚山县蚌峨卫生院、砚山县干河卫生院、砚山县阿猛中心卫生院、砚山县阿基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2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1,151人,主要是卫生健康系统临时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公务用车编制),实有车辆50辆(含本系统所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8,02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92.07万元,占总收入的29.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52,495.05万元,占总收入的67.2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36.71万元,占总收入的3.64%。与上年68,908.50万元对比,增加9115.34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增加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伤寒疫情防控经费和部门单位事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8,4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98.94万元,占总支出的84.88%;项目支出11,863.69万元,占总支出的15.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60,032.68万元对比,增加18,429.96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工作人员和增加业务量,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部门单位推进项目力度加大,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98.94万元。与上年53,591.45万元对比,增加13,007.49万元,增长24.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单位业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16%。人均基本支出26.84万元(含其他人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63.69万元。与上年6,441.23万元对比,增加5,422.46万元,增长84.18%,主要原因是增加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和伤寒疫情防控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方面支出187.80万元,主要用于伤寒疫情防控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147.5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支出234.16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扩大检测和扩大治疗模式探索项目、医改工作专项、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公立医院审计、以奖代补等方面。
4.公立医院方面支出3,439.6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等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
5.基层医疗卫生方面支出946.58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社区卫生服务和乡医补助等方面。
6.公共卫生方面支出617.1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
7.中医药方面支出7.1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
8.计划生育事务方面支出428.3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方面。
9.医疗救助方面支出37.77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
10.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支出102.8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方面。
11.其他卫生健康方面支出128.0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卫生能力培训、特岗医生等方面。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方面支出13.96万元,主要用于砚山县村卫生室通网络宽带扶贫项目方面。
13.其他支出1733.0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海援建村卫生室建设、兵器集团帮扶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6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与上年20,646.11万元对比,增加1,321.90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和伤寒疫情防控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支出内容A: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87.8万元,用于伤寒疫情防控支出;B: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0.53万元,用于纪委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支出内容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24万元,主要用于本年退休人员建房安家补助;B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7.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C: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35.3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人员公用支出;D:抚恤支出60.0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7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9%。主要支出内容A:卫生健康事务管理支出796.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和卫生技术培训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公用支出和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支出;B:公立医院支出7731.1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人员工资福利、公立医院改革及建设项目支出;C: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921.7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支出;D:公共卫生支出4577.8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机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E:中医药支出7.1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支出;F: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28.3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支出;G: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9.8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H:医疗救助支出37.77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J: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52.9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高龄生活补助支出;K: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7.23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补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卫生能力培训、特岗医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砚山县村卫生室通网络宽带扶贫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住房公积金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3万元(含非财政性资金支出),支出决算为41.38万元(未含非财政性资金支出),完成预算的2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22万元,完成预算的2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29万元,下降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万元,下降1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1万元,增长107.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增加是2018年使用非财政性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2万元,占82.7%;公务接待费支出7.16万元,占1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2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本系统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27万元,与上年85.85对比减少2.5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减少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51万元、印刷费3.6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14.46万元、维修(护)0.9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劳务费1.21万元、工会经费9.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万元。
1.行政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62万元、印刷费3.6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12.24万元、维修(护)0.9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劳务费1.21万元、工会经费7.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万元。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支出17.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89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差旅费2.22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97,75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668.47万元,固定资产38,074.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205.67万元,无形资产3,323.11万元,其他资产480.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0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18.7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235.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230.7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增加648.1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91.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43平方米,账面原值3万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83.9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19项,账面原值2135.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70平方米,账面原值15.3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8.3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