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9 08:54:46     来源: 阅读次数: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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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监测检测、行为干预、临床治疗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砚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党建目标管理。一是突出队伍抓提升。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和医共体总医院党委,完成5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和6个党支部的支委补选、调整副书记5名、发展党员25人。二是围绕中心抓融合。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通过州级“五星级”党支部、“云峰先锋红旗党支部”各1个,选树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省级健康卫士1人、州级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5人,县级先进个人100人。三是聚焦重点抓突破。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落实“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要求,锦山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江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省医养结合基层示范机构、县人民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启动县中医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并完成省、州验收,县卫生健康局荣获全州无偿献血先进集体、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砚山县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健康促进县建设经验在全省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压实责任清单管理,抓实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监督,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73项,办结信访件179件,对1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公职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对1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职人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对1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公职人员给予警告处分,给予2个卫生健康单位28人执行会风会纪不严全系统通报批评。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并落实“三服务”清单25项,落细企业服务员制度,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取消医疗机构(诊所)设置审批,全面实行医疗机构(诊所)备案制,制定权责清单8类300项,直接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8项、马上办事项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3项、依法依规办理发放行政许可1014件。依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9起罚款44万元,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1单。全面营造亲商、爱商、重商营商环境,做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网办率100%,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100%。三是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制发卫生健康系统“靠医吃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建设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净、医风清洁、作风清朗的“五清医院”,开展县第二人民医院和稼依卫生院示范单元创建,县中医医院示范单元创建被州纪委监委宣传推广,累计开展纪法学习教育4000余人次、廉政谈话1128人、共查处不合理用药18次、不合理使用医用耗材4次、不合理检查检验8次。

3.狠抓综合目标任务落实。一是抓卫生健康(含疫情防控)目标落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是否”以及州委、州政府“十问”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新十条措施及《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和“保健康、防重症”工作要求,开展医疗资源扩容建设,扎实做好农村等重点地区、“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看病就医保障工作,确保有序转段、平稳度峰,第一时间抽调7批780人次医务人员奔赴前线参与保卫大上海、麻栗坡“2.11”、“3.25”、“8.09”、马关“4.08”、丘北“11.09”和富宁“11.17”疫情处置,稳妥有序处置县内“11.23”疫情,完成县工业园区、军供站集中隔离点改造储备集中隔离房间2870间,开展专班人员专题培训4期487人次。采取建设方舱实验室、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和实施县妇幼保健院PCR实验室建设等方式推动核酸日单检能力达4.5万管、累计开展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200余万人份。严格落实“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生打苗”要求,组建多学科专家团队对患有基础病老年人进行禁忌症评估,通过设置定点接种点、流动接种点和入户接种等方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共完成接种113.66万人次。按照政府储备、医疗机械储备和协议储备方式动态储备物资,督促各医疗机构按满负荷30天运转进行物资储备。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制发《砚山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文件,完成医共体总医院、两办一中心组建,统筹推进入事薪酬和医保支付改革,初步形成“1+2+4”的医疗卫生共同体,县域内就诊率93.39%、基层就诊率58.46%、三四级手术占比26.94%。抓紧抓实康养中心项目、阿舍和阿猛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入库20127万元,阿猛中心卫生院通过州级社区医院评审、江那和维摩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通过省、州评审,搭建专家工作站5个。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电子档案管理率96.90%、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27‰、婴儿死亡率3.24‰、完成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巡查3783户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1.90%、新发麻风病病人3例、艾滋病发现率88.8%、治疗率93.7%、治疗有效率96.6%、处置重点传染病聚集性病例疫情12起、食物中毒50起142人、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5.61万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发《砚山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做好预警监测和精准帮扶,累计排查帮扶大病患者1036人,办结政府救助平台申请38件,99个村卫生室常用药品配备品种均不少于80种、全县脱贫人口和三类重点监测人群患者在库管理1078人,救治率100%。有序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将《生育登记服务证》审查办理直接授权各乡镇办理,办理生育服务证1456人、再生育审批56人、办理《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80份,实施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各类奖补资金271.158万元,加大“两非”打击力度,人口性别比为106.81。二是抓健康文山目标落实。制发《砚山县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方案》等方案,建立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常态传播机制,组建128名师资巡讲团队,开展网格化健康巡讲432场次覆盖51930人,组织2835人参与健康中国知行大赛线上答题活动,设立健走形象大使10名,评选职业健康达人10名,大力营造健康文山行动的浓厚氛围。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至74.51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47平方米、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为39%、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33.89%、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91.66%、产前检查率99.5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8.54%、两癌筛查率10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6.14%、高血压患者规范服务管理率92.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4.51%、各类适龄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100%、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66.39/10万、每千人拥有执业护士4.2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1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75平方米、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78.3%。三是抓健康县城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制发《砚山县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砚山县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砚山县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工作方案,对标67项健康县城建设数据指标和56项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启动稼依镇、蚌峨乡国家卫生乡镇和申报创建省级卫生村16个,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及健康教育进乡村、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行动,共创建健康社区(村)37个、健康促进医院16家、健康促进学校37所、健康促进机关41家、健康促进企业3家、评选“示范健康家庭”370户。

4.统筹做好其他责任目标落实。对标保密工作、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形态、民族团结、扫黑除恶、河湖长制、建议提案、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征兵体检、食品安全、妇女儿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责任目标,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圆满完成目标责任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中医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人口与老龄健康股、防治艾滋病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59,979.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6,781.87元,占总收入的92.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43,197.84元,占总收入的7.03%。与上年15,611,298.8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8,680.85元,增长4.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480.71元,增长1.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60,200.14元,增长67.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7,105,942.51元。其中:基本支出6,181,972.56元,占总支出的36.14%;项目支出10,923,969.95元,占总支出的63.8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7,409,603.68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3,661.17元,下降1.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223.43元,增长1.02%;项目支出减少365,884.6元,下降3.2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项目部分支出需于次年才能发放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1,972.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59,328.75元,占基本支出的89.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2,643.81元,占基本支出的10.07%。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人均基本支出158512.1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23,969.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支出1,439,207.42元,主要用于兵装帮扶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项目、兵装集团以车扶贫负压救护车项目资金、红十字会捐款用于砚山县疫情防控工作、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春节慰问退休职工等方面。

2.公共卫生方面支出5,753,722.53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

3.计划生育事务方面支出3,504,24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方面。

4.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支出68,8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活动方面。

5.其他卫生健康方面支出158,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12,106.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4%。与上年16,323,485.85元相比减少511,378.98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项目部分支出需于次年才能发放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9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纪委派驻机构人员办公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00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人员死亡抚恤费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910,20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含人员医疗保险)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以及计划生育事务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04,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400.00元,支出决算为55,61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578.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4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400.00元,支出决算为55,61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57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792.31元,增长1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59.69元,下降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652.00元,增长10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发生的部分公务接待费于本年支付,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460,008.17元,比上年605,959.89元减少145,951.72元,下降24.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418.10元、水费6,478.40元、电费14,390.42元、邮电费41,314.85元、差旅费18,220.00元、维修(护)费4,500.00元、培训费1,632.00元、公务接待费10,220.00元、劳务费5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4.40元、其他交通费用240,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7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23,621,648.47元,其中,流动资产3,465,606.67元,固定资产16,289,041.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67,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5,540,070.1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18,421.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07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9项,账面原值326,3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084.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54.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

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2501111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090101137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