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6 09:47:23     来源: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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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 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 配置。

3.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 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 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养老、 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政策;贯彻 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养老、失业、工伤保 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失业、工伤保险全州统筹办法。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 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 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 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 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 的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 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 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7.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 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 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砚工作或定 居办法措施。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 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实施措施。

8.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 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 勤人员管理办法措施。

9. 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 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 者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 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措施和 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

13.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 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砚山县人社局紧扣中央、省、州人社工作决策部署,稳就业、惠民生“政策礼包”陆续派发,强保障、优服务“民生清单”兑现落实,促和谐、转作风“硬核措施”不断推出,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把稳就业基本盘,增进民生福祉。一是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28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108%。二是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有声有色。挖掘辖区内蓝莓基地、蔬菜基地、铝产业等就业岗位供给,建成“幸福里”社区1个,促进就近就业5.97万人。三是各项惠企减负政策有力落实。为符合条件的113家企业8395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61.10万元,发放193笔3317.9万元创业贷款,带动就业579人。四是服务重点人群力度提升。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396人次,补贴资金330.46万元,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74人次,跨省务工补贴兑现15263人546.33万元,实现应兑尽兑。

(二)把牢政策定盘星,兜牢保障防线。一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2023年底,我县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4.1万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4.5万人)、 3.7万人、 2.4万人。二是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完成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涉及7779人1416.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待59687人,人均增长7元。三是优化社保经。在全州率先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社保中心业务经办,实现群众办理保险“只进一扇门”。

(三)把住发展着力点,点燃人才引擎。一是圆满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二是成功申报了砚山县首家非公经济组织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个。柔性引进74名省内外专家到我县开展顾问指导、对口支持等服务。三是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开展技能等级申报,获得技师资格25人,高级工31人,中级工2人。开展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晋升八级工作1批次,共晋升22人。四是共审核推荐1023人参加职称申报。

(四)把守维权防护网,奏响和谐旋律。定期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巡查,强化部门联合行动,快速化解欠薪隐患,依法处置案件,不断实现动态清零。全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比下降2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为87%,仲裁结案率100%,全年共清理拖欠工资1394人累计1776.62万元,结案率100%。州对县考核指标,劳动和谐关系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无扣分风险。

(五)把准行风导向标,转变队伍作风。一是以主题教育铸魂。深入扎实开展教育,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将旗帜鲜明将讲政治融入人社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党的建设引领人社事业发展。二是率先实施“两保”合并。进一步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我县在文山州内率先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合并工作,2023年10月正式启用社保经办“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办理社保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

(六)把握发展新趋势,主动融入大局。主动服务于州县高质量发展大局,完成2个项目8笔债务840.75万元资金化解。2023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万元,增速5%。下派4人驻村工作队员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派出干部职工到挂包村开展“三个一”工作33批342人次,协调资金开展挂包村帮扶工作3万元,协同八嘎乡人民政府申报示范村2个,帮助解决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与信访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社会保险股、人才服务与信息管理股、人事档案管理股8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 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

3.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砚山县社会保险中心

3.砚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纳入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989625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326481.65元,占总收入的99.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69775.00元,占总收入的0.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934101.92元,增长9.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5239839.68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414948.77元、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比上年增加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收入比上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47653.36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5239839.68元,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比上年增加等原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86448.56元,增长3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划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又增加了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经费等原因,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9853133.72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66835.01元,占总支出的80.59%;项目支出38786298.71元,占总支出的19.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50356.06元,增长9.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5239839.68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414948.77元、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比上年增加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支出比上年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01428.11元,下降1.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5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10月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转编减少48人,因上年度三支人员县级配套的生活补助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而本年度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等原因;项目支出增加18451784.17元,增长90.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就业补助资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及计划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等原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066835.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60103855.08元,占基本支出的99.40%;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2979.93元,占基本支出的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86298.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三支一扶”人员代缴社会保险费及工作生活补助资金2842896.46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0743889.88元,主要支付职业培训补贴3000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705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56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100人、就业见习补贴33人、求职创业补贴52人、吸纳就业补贴189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178人及脱贫劳动力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人及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等各项就业补助;遗属抚恤金补助专项资金223090.80元,支付本单位退休职工张美英的死亡抚恤;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023800元,用于支付全县1650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环境卫生清洁员)生活补助和15263人个脱贫劳动力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22109.23元,用于支付开展创业贷款工作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劳务费、资料复印等费用;单位自有资金1485000.00元,用于计划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乡村环境卫生公益性岗位资金1400000元,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户)开展上岗前培训资金45000元,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经费补助40000元。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8〕2号)文件、上海对口支援云南项目资金、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工作开展进度规定的支出项目来支付。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44287.19元;智慧人社综合信息平台信息运维服务经费30000元;三支一扶大学生春节慰问专项经费25000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41512.15元;安家建房补助专项资金300元;用于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生活补贴4413.00元。以上各项项目开展顺利,均按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按时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32648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相比增加16547653.36元,增长9.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稳就业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投入力度,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5239839.68元,职业年金记实资金、退休费拨款比上年增加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9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2%。主要用于砚山县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23491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费、统筹外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脱贫劳动力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等各项就业补助;本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035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4590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员)岗位补贴、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及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调查、管理等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5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609.00元,决算为10380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94903.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09.00元,决算为89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8%,完成年初预算的45.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609.00元,支出决算为10380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9490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09.00元,决算为89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20.93元,下降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18.93元,下降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元,下降0.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调研督导工作、基金安全评估、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执行推进情况等相关工作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次,接待人数190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452.48元,比上年减少445248.98元,下降33.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5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同时减少了上年度列支在其他并且转拨到11个乡镇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计划外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等原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5357166.04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6846.75元,固定资产14870319.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97234.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14213.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4973.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4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3478.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601111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08151020426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