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18:00:00     来源:砚山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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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承担全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对全县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河道、湖泊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编制河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批、验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工程,参与涉河项目的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河道清淤保洁和涵闸、堤防、护堤林的管护工作;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整治;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河(湖)长制工作

(1)聚焦组织体系,推动责任落实。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全年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518.2万元,其中,县级工作经费408.6万元,乡(镇)级工作经费109.6万元。二是加强指挥调度。发布工作通报9期,发送巡河(湖)提示短信456条,有效推动各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三是认真开展巡河(湖)工作。各级河(湖)长共巡河(湖)20946次,其中,县级162次,乡(镇)级3648次,村(社)级17136次,巡河(湖)率分别达101.25%、100%、100%。四是定期调度研究。坚持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年内组织召开河(湖)长制会议239次,其中,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1次、县级河(湖)长会议47次、乡(镇)级河(湖)长会议85次、村(社)级河(湖)长会议106次。五是全面落实督察制度。抓好上级巡河(湖)、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抓实县级督察督导,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今年来,完成上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到砚山开展巡河(湖)及督察反馈问题17个;县级开展督察工作77次,反馈问题7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六是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联合巡河调研5次,持续推动协作机制走深走实。七是坚持以党建引领河(湖)长制。今年以来,结合“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发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同步开展“清河行动”和志愿服务活动2次,与丘北、文山、西畴、广南4县(市)签订跨界河流管理保护协调联动协议8份,建立健全了河(湖)上下游、左右岸村寨联合党组织和基层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有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协调联动。

(2)聚焦基础工作,强化技术支撑。一是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完成水普内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系统录入并通过省级复核。二是推进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基础信息报送和空间数据核查更新,完善县级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水质、水量、水生态等信息共享。三是规范使用APP。督促各级河(湖)长规范使用“巡河APP”录入巡河(湖)信息,持续推进智慧河湖建设。三是完成云南省山区河道名录确认及“四个责任人”填报工作。

(3)聚焦专项行动,推动河湖治理。一是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结合“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动全县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清河行动”350次,清理河道渠道325.6公里,清运垃圾、淤泥403.02吨,投入河湖保护治理资金518.2万元。二是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专项行动。按照省、州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结合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河湖“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34次,发现“四乱”问题6个、碍洪问题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销号清零。完成116个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三是推进水域岸线保护行动。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组织295人开展水行政执法27次,拆除违章建筑1000平方米,制止2起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行为及53起违法捕鱼行为,有效维护了全县正常水事秩序。四是加快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依托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对清水江(小新寨段)、南利河(八嘎乡政府段)、浴仙湖、迴龙水库4件美丽河湖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进行提升打造,已完成宣传牌、围网、警示桩安装、种植景观树及新建文化长廊,截至目前,投入资金80万元,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完成对清水江(者腊乡小新寨段)州级绿美河湖达标达效验收工作,目前,正在申报省级绿美河湖达标达效验收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共报送宣传信息124篇,被州河长办采用29篇。四是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申报工作。2023年对居那革河、差黑海湖、浴仙湖、迴龙水库、阿额水库、稼依水库6件河湖进行美丽河湖申报,完成省级美丽河湖的申报工作。

2.河道堤防水闸汛期防洪工作。2023年开展河道堤防水闸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检查排查工作,共发现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水闸损坏及需要修复改造问题3个(者腊董娂、坝岗、革豆),已全部完成修复改造。

3.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一是斗果拦河闸项目建设。维摩乡斗果拦河闸工程现已完工,正编制工程结算及工程资料,下步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二是河道治理项目工作。砚山县公革河阿冇至干河老街段治理工程及砚山县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完工,完成投资5128.61万元,2020年12月完成项目法人验收,并移交者腊乡、干河乡进行管护。2022年10月已上报竣工验收申请至州水务局。三是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居那革河已完成总体方案审查批复阶段,下一步将进行招投标工作。四是砚山县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项目于2022年7月27日批复,批复概算投资343.86万元。2022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浴仙湖完成围网安装180m,安装警示桩30棵;清水江(小新寨段)完成种植景观树600余棵,花带建设200m2,新建文化长廊21m等工程任务,完成投资80万元,支付项目资金18.757794万元。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主题党日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契机,持续到小石桥社区、大尼尼村委会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督促指导工作。

5.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州委部署,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二是以主题党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文山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和践行“老山精神”“西畴精神”。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四是组织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稼依镇大尼尼村、小石桥社区开展绿美乡村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雷锋精神。五是组织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活动,组织参加网上集体祭奠活动,通过砚山英烈网进行烈士祭扫,深切缅怀英烈、传承英烈遗志、弘扬英烈精神,表达对革命先烈的哀思、感恩和敬仰。六是认真对照实地测评标准,持续开展重点点位问题整改和建设提升。截至目前,组织干部职工及护河员65人次对建成区内河湖(新寨河)开展环境卫生整治12次,清理河道3km,清理垃圾1.2吨,组织对网格包保点开展14次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劝导不文明行为6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包括: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四、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10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五、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公开11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六、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5916.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916.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161.04元,增长9.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161.04元,增长9.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161.0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5916.90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916.9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161.04元,增长9.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5161.04元,增长9.18%;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支出增加少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161.0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5916.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6653.99元,占基本支出的9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262.91元,占基本支出的3.75%。人均支出141993.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不涉及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5916.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5161.04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161.0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73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021.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4.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77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26187.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034.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53.7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494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38499.00元、津贴补贴79245.00元、绩效工资667937.00元、办公费26500.00元、邮电费6000.00、差旅费1200.00元、电费5200.00元、水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29762.9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4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3546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单位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5597.60元,其中,流动资产15597.6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62.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62.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101111

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8190434556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