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3 21:02:34     来源:砚山县文化馆 阅读次数:353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5700301000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共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县群众文化艺术宣传、群众文艺活动组织、文化相关培训、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收集整理工作。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依法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承担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申报、管理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激发创作活力,强化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深入挖掘我县优秀乡土文化,联合文化艺术工作团艺术创作人员,对传统民间音乐、舞蹈、故事、曲艺等进行改编和艺术提升,先后推出反映砚山发展进步、崭新成就、人文风情的艺术精品61件,其中,《为了祖国不惜血染战旗》《一起走向富裕路》《贴心的人·暖心的人》《会说话的弦子》等歌曲、音乐25件、《血染的风采》《革命先驱王有德》《扶贫媳妇》《你这个骗子》等小品及情景剧16件、《精准扶贫暖七乡》《一起走向富裕路》《不管三七二十一》等快板及花灯表演唱11件、《推推推》《敲响幸福》《棒舞巾飘》《彝针彝线》等舞蹈9件。

2.立足服务大局,组织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进群众文化惠民工程

结合全省“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戏曲进乡村”“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用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表演形式弘扬民族文化,生动展现砚山人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精神风貌和历史成就,充分发挥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文化进机关、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等“七进”活动。2023年,共完成文化惠民演出任务124场,累计参演人数10326人次,累计观众33.67万人/次(其中,线下17.17万人/次,线上16.5万人/次)。

(2)强化非遗展览展示,努力打造民族文化节日品牌

在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我县少数民族节庆非遗保护项目展览、展示,努力打造砚山本土民族文化节日品牌。先后在全县各乡镇推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畅享砚山.壮族“三月三”、苗族“花山节”、彝族“火把节”、壮族“尝新节”、“丰收节”等少数民族系列活动,通过歌曲、舞蹈、小品等形式展示砚山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出乡村振兴致富路,舞出民族团结幸福花,共同展现广大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精神风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9月27日成功举办的“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遇见砚山草马节”活动及2023年全国秋季村晚暨文山州欢庆丰收消费季“群暖文山 普法强基”文艺演出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列为全国2023年“四季村晚”中的“秋季村晚”示范点。2023年,共组织举办各类民族非遗展示、展览及节庆活动56场/次,累计参演人数5452人次,累计观众23.48万人/次(其中,线下10.03万人/次,线上13.45万人/次)。

(3)积极谋划文艺促进消费,努力提升我县文艺外宣形象

以“七彩云南等你来”为主题,依托砚山七都国际广场、砚山积嘉户外俱乐部等商业经济体为承载,以汇演+夜间群众文艺演出的方式,融合线上线下+沉浸式文化体验带动夜间经济消费,推进文化助消费,开展砚山县2023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畅享砚山.幸福火把节、“敬老爱老·重阳节”彩云之南等你来·和美砚山 七都国际文旅促进消费等夜间群众文化活动13场次。同时,大力加强我县文化文艺精品对外展演宣传工作,组织优秀剧(节)目,积极参加文山第四届温州商会、乐舞(中国-桂林)全国中老年艺术大赛、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滇桂两省(区)八县(市)第十三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开(闭)幕式、中国西畴自行车文化艺术节、文山州第四届“七花杯”文艺汇演等各项活动20场次,其中,参演的文山州廉政教育舞台剧《红线》被选送到昆明参加省级展演共5场次,打造的彝族舞蹈《彝针彝线》及器乐演奏《会说话的弦子》荣获文山州第四届“七花杯”文艺汇演“七花奖”。

2023年,累计主办、承办及参与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普法宣传、非遗展示展览、民族节庆、文旅促进消费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共计212场次,累计参演人数1.87万余人/次,累计观众84.49万人/次(其中,线下38.03万人/次,线上46.46万人/次)。

3.充分发挥能力,有序推进群众文化辅导

进一步加强人员职能职责调整,充分发挥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针对全县企事业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厂矿、社会团体、基层文艺队开展免费辅导工作,免费提供音响、服装、道具、音视频制作等服务工作,以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表演水平,文艺工作者的基本艺术素质素养,普及推广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优秀艺术作品,充分利用好我县优秀文艺团体队伍,提高社会宣传面、覆盖率、知晓率。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后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下,全年累计派出群文辅导员80余人/次,累计开展业余文艺团体辅导180余课时,累计辅导全县文艺骨干3400余人/次,共辅导花灯歌舞《遍地开出平安花》、歌伴舞《领航》、彝族舞蹈《舂墙》、花灯小戏《乡村变了样》、花灯表演唱《赞砚山》等文艺作品24件。

    4.强化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免费开放服务

加强文化馆培训功能室日常管理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免费向七乡合唱团、大地保险公司等群团组织,开放合唱训练室、舞蹈排练室、乐器训练室等场地,免费提供钢琴、音响、电力、饮水等服务共81期2800人/次;为群众免费提供音乐、视频、创作、制作、编辑等340余次;组织全县文化志愿服务者开展为民服务1.79万余人次。

5.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加强培训交流,强化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一是积极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参与省内外对外交流,累计组织非遗文创产品、非遗工坊参加文化交流推介活动16次,其中,产品及文化推介4次:华韵刺绣文创负责人王陆芬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云南代表团驻地的视频采访室接受采访,向新华社记者介绍绣娘们的产品。二是邀请到国家级陶瓷大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占绍林先生,带领全国各地从事制陶、工艺、美术设计、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的8位专家,到我县开展培训及调研采风活动,举行“砚山县2023年省级非遗项目—窑上陶烧制技艺培训会”、举办砚山县首届非遗刺绣技能比赛、组织传承人参加了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的“2023云南省非遗购物节”主题培训活动;组织非遗项目窑上土陶、彝族刺绣产品、彝族弦子舞,参加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举办的壮族“三月三”展示展销活动,麻栗坡县组织开展的老山国际春茶节活动及我县举办的旅游宣传日系列活动,产生直接经济交易额25万余元,参与活动的传承人共计60余人/次,接待参观及消费人群8000余人/次。

(2)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非遗项目申报

一是积极开展砚山县第八批县级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完成了项目传统技艺《青砖瓦烧制技艺》《土佬织布技艺》《供香制作技艺》、《稼依臭豆腐制作技艺》《李氏祖传接骨秘法》等项目的调查工作。二是按照既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省级、州级代表性传承人增补、调查、申报工作,刘绍慧等3名非遗传承人被增补为文山州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健全省、州、县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增加我县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储备库,为第六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做好充分的准备。三是积极推动我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和繁荣发展,充分展现砚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底蕴,按照《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暂行)》,我县积极组织维摩彝族乡以彝族刺绣为主体,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10月26日,砚山县维摩乡被列为2023-2025年度“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公示名单。四是拓展非遗进校园阵地建设。先后在者腊乡批洒小学开展棒棒(建议:棒)灯舞传承培训3期;在维摩乡幕菲勒小学开展弦子舞传承培训2期;在县一中、县一小、县三小各开展陶器制作培训2期;在县职中开展民族手工刺绣培训3期、在碳房小学开展手工刺绣培训班1期,把非遗传承从青少年抓起,从娃娃抓起,培养下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兴趣爱好,增强文化自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群众文化辅导中心、免费开放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文化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5175735.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5735.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4777654.8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8080.65元,增长8.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2022年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8080.65元,增长8.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2022年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5175735.51元。其中:基本支出5157003.51元,占总支出的99.64%;项目支出18732.00元,占总支出的0.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777654.86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8080.65元,增长8.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2022年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9348.65元,增长8.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2022年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项目支出减少1268.00元,下降6.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教室标识标牌制作安装、2021年音响租赁费、秋季村晚:舞台搭建费未被清算;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化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57003.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47449.96元,占基本支出的9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553.55元,占基本支出的2.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文化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3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主要是支付了遗嘱补助3432元,退休人员的建房安家费5300元以及2018年非遗项目的拍摄费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5735.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4777654.86元相比增加398080.65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2022年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2599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700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遗属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52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7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95.79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95.79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免费为群众提供演出需要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文化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文化馆资产总额217079.59元,其中,流动资产128959.76元,固定资产88119.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21803.6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724.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034.3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累计折旧的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5700301111

砚山县文化馆2024082310544805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