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有堂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2013年代表大会第076号《关于帮助解决八嘎乡龙所街改造农贸市场所需资金》的建议,已由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转交我局办理。现就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做如下答复:
针对您所提建议,经我局调查核实,八嘎乡龙所街农贸市场是八嘎乡粮管所改制后已转卖给你及陈选玉、张炳富三位同志,即该农贸市场所有权及经营权均属于私有。因我县目前财政困难,故您所提建议暂不以支持。
感谢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联系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
联系人:罗恩亮
联系电话:0876—3133868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