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4:02     来源: 阅读次数:751

   

骆第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建明德村委会办公用房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全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度最大的县,但由于县财政困难,只有先解决农村党组织危房、无房办公问题,2006年以来全县共重建、修缮村社活动场所75个。根据调查了解,明德村委会办公用房修建于2006年,当年县财政补助5万元进行了修建,县委组织部补助了5.3万新建了 60平方米 的办公用房,目前虽存在漏雨的情况,但总体情况不是很差,基本能满足日常办公和开党员大会等活动的需要,考虑到县财政负担能力,全县各乡镇类似的村委会还有10多个,只有下一步逐年规划解决。从2010年起,县财政已经按照每个村党委(党总支)2万元的标准核拨了工作经费,村上要合理开支,可以用部分经费对活动场所进行修缮补漏,希望村两委班子以后要加强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