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4:02     来源: 阅读次数:797

   

缪敬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各村统一建设村务公开栏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党务村务公开,自2003年实施温饱示范村建设、2005年实施小康村建设、2007年实施新农村建设、2006年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及在干河乡实施整村推进试点工作以来,在每个村建活动场所过程中都要求建有党务村务会开栏,并纳入考核验收的内容进行考核,再说全县目前建有党务村务公开栏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达800多个村,如果再要求统一建设村务公开栏不仅造成重复投资,而且增加县级财政负担。希望干河乡在今后的活动室建设中,结合各村实际,在显目位置建好党务村务公开栏。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