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4:00     来源: 阅读次数:778

刘加顺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83号《在者腊乡六诏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第三期工程的提案》,已经县委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地了解情况,者腊乡六诏片区水利资源较好,农田相对平整宽阔连片,群众基础也比较好,县农开办分别于2008年、2010年在该片区实施了两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农田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由于国家每年投入农业农综合开发的项目资金有限,且2008年以来县农开办已在者腊乡实施了6期(含六诏片区的2期)农业综合开发,考虑到统筹兼顾全县符合条件的其他乡镇,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再安排在者腊乡,拟安排在未实施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且具备开发条件的其他乡镇。但鉴于在六诏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项目区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实际,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报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该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第三期工程安排为2016年项目上报,若能批准实施,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农业基础设施将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完善。
   
感谢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韦述鹰
   
联系电话:3127977
   
承办人:砚山县财政局农开办  张新福
   
联系电话:31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