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顺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83号《在者腊乡六诏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第三期工程的提案》,已经县委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地了解情况,者腊乡六诏片区水利资源较好,农田相对平整宽阔连片,群众基础也比较好,县农开办分别于2008年、2010年在该片区实施了两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农田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由于国家每年投入农业农综合开发的项目资金有限,且2008年以来县农开办已在者腊乡实施了6期(含六诏片区的2期)农业综合开发,考虑到统筹兼顾全县符合条件的其他乡镇,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再安排在者腊乡,拟安排在未实施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且具备开发条件的其他乡镇。但鉴于在六诏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项目区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实际,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报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该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第三期工程安排为2016年项目上报,若能批准实施,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农业基础设施将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完善。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韦述鹰
联系电话:3127977
承办人:砚山县财政局农开办 张新福
联系电话:31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