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9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03 14:53:57     来源: 阅读次数:781

汪正芳代表:  

在砚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第96号《关于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保障力度的建议》,已经县委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和正义,维护社会的平衡与稳定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律援助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县20142015年司法经费保障情况:  

一是执行政法经费保障标准。根据政法经费保障云财行(2009)464号《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司法机关经费保障人均标准为18100元(行政运行、业务办案、装备)要求,我县已按实际人数和人均保障标准纳入部门预算。  

二是足额安排年初预算。2014年纳入部门预算(项目)45.8万元,其中: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按全县人口48万人,人均0.5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24万元。2015年纳入部门预算(项目)经费69.8万元,其中: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创建等工作经费30万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按全县人口48万人,人均0.5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24万元。  

三是按规定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14年安排49万元。  

司法机关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已按政策要求给予保障,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功能科目)支出范围包括: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等。  

您提出的“关于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保障力度的建议”,目前止县财政还没有收到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方面相关经费预算等资料,尚未安排专项经费。针对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结合现行预决算管理相关要求,建议司法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予以据实申报,县财政将根据上报的项目,结合《文山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政法经费保障情况及公共预算功能科目支出范围编入部门预算报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何茂锦  

联系电话:3133318  

承办人:砚山县财政局行财股罗建华  

联系电话:3121356  

                                 

   

   

                                      砚山县财政局  

                                     201569日